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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保障性住房)中标公告福建成交 |
时间:2020-05-21 10:33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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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中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龙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的委托,就“龙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保障性住房)”项目(项目编号:FJTP-00092013010119)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FJTP-00092013010119 项目名称:龙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保障性住房) 项目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方式:0596-6561955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龙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龙海市石码镇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陈女士0596-6561955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龙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2020年 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保障性住房)承销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一、招标编号:FJTP-00092013010119 二、项目名称:龙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保障性住房)承销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石家庄市自强路35号 中标(成交)金额:承销费率为发行规模的2‰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龙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保障性住房)承销服务 服务要求: (1)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最终发行额度以交易所批复为准)。 (2)发行期限:拟为3年。 (3)发行利率: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以发行当日市场价格为准。 (4)发行方式:非公开发行。 (5)担保方式:无担保发行。 (6)还本付息方式:每年付息,到期一次性还本。 (7)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五、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姚烽、刘春英、程珊、陈全福、陈晓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照承销费200万元作为计算基数根据《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上浮20%计取代理服务费。 收费金额:27600元,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情况:供应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由于未提供经审计的完整的财务状况报告,不满足供应商资格要求“(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最近两年任意一年的经审计的完整的财务状况报告或提供供应商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复印件”。其余各供应商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均通过。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龙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地 址:龙海市石码镇 联系方式:0596-65619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A座C213室 联系方式:0591-28059629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陈女士 电 话:0596-6561955
采购人:龙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5月21日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A座C213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郑先生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20年05月07日 中标日期:2020年05月21日 入围供应商、价格调整规则或优惠条件: 承销费率为发行规模的2‰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2.76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详见公告正文内容
评审专家名单: 姚烽、刘春英、程珊、陈全福、陈晓芳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详见公告正文内容
六、其它补充事宜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龙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保障性住房)中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龙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保障性住房)中标公告福建成交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0028382 信息来源: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5月21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5-21 10:33:02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六条 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不适宜进行招标的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不进行招标。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九条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来源:福建政府采购网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中标 龙海市 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 住房 上一篇: 勃利县小五站镇人民政府勃利县小五站镇东丰社区便民服务办公用房整体维修工程建设项目中标公告黑龙江成交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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