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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应急管理局应急管理信息化(一期)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公告江苏成交 |
时间:2020-05-28 17:37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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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中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扬州市应急管理局的委托,就扬州市应急管理局应急管理信息化(一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结果公布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扬州市应急管理局应急管理信息化(一期)项目 YZZCG-2020055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项目建设完成后,指挥中心将作为全市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值守、信息接报、监测监控、决策参谋、指挥调度、信息发布的综合运转枢纽,为市委、市政府领导指挥处置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及市有关部门开展联合会商提供基础支撑保障。应急指挥信息系统能够实现上传下达、综合汇聚、协同会商、专题研判、指挥调度和信息发布功能,为构建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指挥体系提供支撑,有效应对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突发事件。 危化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将以国务院安委会、国家应急管理部以及江苏省省委、省政府、省应急管理厅相关指导文件为依据,以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和危化品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相关规划为指导,遵循化工专业机理和安全生产规律,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物联网等先进信息技术建设扬州市危化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强化政府监管机制,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保障扬州市化工行业安全可持续发展。 监理单位按照项目建设目标和要求,遵循国家和江苏省信息工程建设和监理的标准和规范,依据项目建设合同和采购人需求,对项目的各个层面进行管理和控制协调。监理单位要求对工程的应用软件的需求调研、开发、集成、试运行及培训的质量、进度、造价等进行控制。同时,还要对工程承包合同的执行、工程开发信息文档等进行管理,对所涉及的知识领域提供咨询、评价等工作,实现“按期保质、安全高效”的工作目标。 项目总预算:6259.46万元 本项目分为三个包,包一为应急指挥信息系统及支撑平台,预算4154.45万元;包二为危化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系统,预算1975.01万元;包三为工程监理及第三方测评,预算130万元。包一与包二可以兼投,但各投标人最多只中一个包;包一与包三不可兼投;包二与包三不可兼投。本项目开标、评标、定标顺序为包一至包三。 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包一最高限价4154.45万元,包二最高限价1975.01万元,包三最高限价130万元。 三、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 2020年05月07日公布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四、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20年05月28日 09点30分 评标地点:评标一室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曹阳、姜维、李茂宗、梁云、盛俊、茆家伟、瞿靖扬 五、中标信息: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 人民币肆仟零玖拾捌万元整 中标供应商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虎踞路59号 分包2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 人民币壹仟玖佰陆拾捌万陆仟壹佰元整 中标供应商地址: 南京市玄武大道699-1号 分包3 中标供应商名称: 河南中道电子信息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 人民币壹佰贰拾捌万元整 中标供应商地址: 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2号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朱祎 联系电话:0514-82087118 传真:0514-82087162 联系地址:扬州市文昌东路9号市民中心1号楼4楼1419室 邮政编码: 225002 网址:http://zfcg.yangzhou.gov.cn/ 采购单位联系人:姜维 联系电话:87097028 联系地址:扬州市文昌中路460号 本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05月28日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扬州市应急管理局应急管理信息化(一期)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扬州市应急管理局应急管理信息化(一期)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公告江苏成交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0658676 信息来源: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官方发布时间:5月28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5-28 17:37:56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一条 招标人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的,强制要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的,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竞争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七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来源:江苏政府采购网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中标 扬州市 公开招标 管理局 项目 上一篇: 烟台市图书馆电梯设施维修改造工程中标公告山东成交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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