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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车贷逾期催收服务采购项目结果公示广东成交 |
时间:2020-05-29 07:04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中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的委托,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车贷逾期催收服务采购项目”项目(项目编号:CLF0120SZ01QY91)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CLF0120SZ01QY91 项目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车贷逾期催收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联系人:李小姐 联系方式:0755-88377572-2317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罗芳路122号南方大厦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中国经贸大厦10A、B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李小姐 0755-88377572-2317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20年04月03日 中标日期:2020年05月28日 总中标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3.632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
评审专家名单: 韩毅、赵国英、丁小娟、郝志媛、毕源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
六、其它补充事宜 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委托,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车贷逾期催收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CLF0120SZ01QY91)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评审工作已圆满结束,经依法组成的评标委员会评审及推荐,并经招标人确认,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公示期3日): 一、招标内容:车贷逾期催收服务 二、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2020年4月3日 三、定标日期:2020年5月28日 四、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韩毅、赵国英、丁小娟、郝志媛、毕源 五、中标人和中标服务费率 中标人 中标服务费率(%) 和君纵达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M1催回率70%(不含)-90% 6.00% M1催回率小于70%(含) 5.00% M2催回率50%以上 10.00% M2催回率50%(含)以下 8.00% M3催回率30%以上 14.00% M3催回率30%(含)以下 12.00% 深圳市中嘉金融科技有限公司 M1催回率70%(不含)-90% 10.55% M1催回率小于70%(含) 9.50% M2催回率50%以上 15.50% M2催回率50%(含)以下 14.50% M3催回率30%以上 15.50% M3催回率30%(含)以下 14.00% 深圳市旭腾达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M1催回率70%(不含)-90% 12.00% M1催回率小于70%(含) 10.00% M2催回率50%以上 18.00% M2催回率50%(含)以下 15.00% M3催回率30%以上 18.00% M3催回率30%(含)以下 15.00%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3.632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改委[2003]857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的“服务类”计算,下浮20%,由各中标人均摊。 六、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 地 址:深圳市罗湖区罗芳路122号南方大厦 招标代理: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中国经贸大厦10A、B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联 系 人:刘小姐 电 话:0755-88377572-2320 电子邮箱:cailiansz@126.com
特此公告。 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八日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需填): /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车贷逾期催收服务采购项目结果公示 十环招标网标题: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车贷逾期催收服务采购项目结果公示广东成交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0707094 信息来源: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5月29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5-29 07:04:54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条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四条 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广东政府采购网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采购 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 深圳市 财产保险 上一篇: 新疆人民剧场消防设施改造更新项目中标公告新疆成交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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