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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发展实业有限公司党校南路一期绿化项目中标公告湖北成交

时间:2020-06-01 18:08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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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栏目:2020中标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2633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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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北政府采购网
2020中标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中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湖北大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随州市发展实业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党校南路一期绿化项目”项目(项目编号:HBDYCG20041011)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HBDYCG20041011

项目名称:党校南路一期绿化项目

项目联系人:苏工

联系方式:--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随州市发展实业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随州市发展实业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苏工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请贵公司接此通知书后应在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的承诺履行合同。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湖北大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随州市明珠广场凯旋中央商业街1-114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代工0722-3313303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20年05月05日

中标日期:2020年05月27日

总中标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1.成交供应商:随州炎帝园林有限公司

2.成交供应商地址:随州炎帝故里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3.成交金额(下浮率%): 5%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费率标准计取

 

评审专家名单:

敖龙生、甘文娟、胡智鹏、夏宗贵、彭备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其成交内容为:详见本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及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成交总价(下浮率%):5%、工期:45日历天、质量:合格。

 

六、其它补充事宜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需填):

党校南路一期绿化项目评标结果公告

依据随发实采计(2020)7号函要求,湖北大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随州市发展实业有限公司的委托,于2020年5月27日就其“党校南路一期绿化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采购项目编号

1.采购项目名称:党校南路一期绿化项目

2.采购项目编号:HBDYCG20041011

二、评标信息

1.开标时间:2020年5月27日下午15:00时整

2.开标地点:湖北大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室

3.评标委员会成员:敖龙生、甘文娟、胡智鹏、夏宗贵、彭备

三、评标结果

名次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中标候选人名称


随州炎帝园林有限公司


随州市三合园林景观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随州市园林设计院



投标报价

(下浮率%)


5%


2%


1%



工期 (日历天)


45


45


45



质量


合格


合格


合格




 

排名第一名的拟定为中标单位,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四、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随州市发展实业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苏楚雄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大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随州市明珠广场凯旋中央商业街1-114号

联 系 人:代工     联系电话:0722-3313303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随州市发展实业有限公司党校南路一期绿化项目中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随州市发展实业有限公司党校南路一期绿化项目中标公告湖北成交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1006097
信息来源:湖北大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6月1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6-01 18:08:17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十八条 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要求,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国家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三条 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二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来源:湖北政府采购网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中标   随州市   实业有限公司   南路   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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