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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东莞市松山湖功能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指引(2020-2035年)中标公告广东成交

时间:2020-06-05 13:53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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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中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三方诚信招标有限公司受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就“东莞市松山湖功能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指引(2020-2035年)”项目(项目编号:441900-1-202005-0122001-0006)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441900-1-202005-0122001-0006

项目名称:东莞市松山湖功能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指引(2020-2035年)

项目联系人:梁锡恩

联系方式:0769-21682660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采购单位地址: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黄桂梅0769-22897013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用户需求明细

 

一、项目背景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意见》(中发〔2019〕18号)、《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87号)、《广东省国土空间规划(2020-2035年)编制工作方案》(粤自然资发〔2019〕38号)、《东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编制工作方案》的要求,组织编制《东莞市松山湖功能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指引(2020-2035年)》。

切实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牵引带动全局工作,贯彻落实省委“一核一带一区”战略和市委、市政府建设“湾区都市、品质东莞”的决策部署,提升功能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利用水平,形成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重点围绕统筹发展规划、区域开发、招商引资、重大项目建设和政务服务效能提升等五个方面的工作,发挥松山湖园区辐射带动作用和现有产业基础优势,对接和集聚粤港澳大湾区乃至全球高端创新资源。以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自主创新示范区为目标,对全域全要素空间资源布局进行长远谋划和统筹安排,强化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管控引导作用,推动建设大交通、大产业、大平台,健全功能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努力成为新时代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典范。

 二、工作内容

依据国家、省、市的相关要求,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围绕主要任务框架,明确本次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的重点内容:

1、编制松山湖功能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指引成果。功能区规划指引作为镇级规划编制依据,与市级规划同步开展,整体成果达到市级规划深度,能直接指导镇级规划编制。规划指引主要统筹内容包括:三条控制线、规划用途区、区域性交通、区域性公共服务设施、重大发展平台,作为完整小流域单元的生态修复。

2、开展重大专题研究。按照东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为提高规划科学性,围绕功能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指引的主要任务和内容,组织开展松山湖功能区发展愿景及总体空间战略研究、水环境综合治理专题研究、人口与住房保障专题研究、重大市政基础设施及韧性安全专题研究、优化挖掘城市空间专题研究5个专题。

2.1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松山湖功能区,包括松山湖园区(生态园)、大岭山镇、大朗镇、寮步镇、东坑镇、横沥镇、茶山镇、企石镇、石龙镇、石排镇,总面积约589平方公里。具体范围如下图所示:

 

2.2规划编制内容

2.2.1现状分析与风险识别

2.2.1.1现状分析

全面评价片区的资源环境、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社会经济发展、产业结构、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等现状,总结空间发展规律及特点,分析存在问题及其原因,提出规划对策建议。

2.2.1.2态势分析

科学分析片区的人口和经济社会发展趋势,识别影响国土空间保护开发的重大问题与关键要素。

2.2.1.3风险预判

分析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中的重大问题及面临的形势与挑战,判潜在风险和隐患,提出规划应对措施。

2.2.2战略目标

2.2.2.1发展定位

落实国家、省、市重大战略部署,结合未来发展需求,综合确定片区的发展定位。

2.2.2.2规划目标

落实市级规划要求,提出片区的国土空间开发利用、国土综合整治、生态保护修复、自然资源利用、人文品质等方面规划目标和具体管控指标。

2.2.3区域协同发展

2.2.3.1与周边地区协调发展

提出与周边区县、镇街在产业发展、生态治理、自然与文化资源的开发保护、重要基础设施布局特别是交通及邻避设施布局等方面的措施。

2.2.3.2片区内部协同发展

以功能区为单元强化各镇街的协同发展,提出产业、交通、生态、公共服务等方面需要协调的重大事项、布局安排以及发展策略。

2.2.4国土空间格局优化

2.2.4.1保护与开发总体格局

结合自然资源禀赋、经济社会发展条件,协调保护和开发关系,在市域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框架下提出片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的格局及战略。

2.2.4.2“三线”底线约束

与市级、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上下联动,明确片区内城镇开发边界、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红线等的管控指标、边界以及管控规则要求。中心镇区、镇际协调区、战略平台等城镇重点区落实城市“四线”等控制线管控。

2.2.4.3功能空间布局

以市“双评价”结果为基础,结合未来发展方向,细化主体功能定位及分区,合理确定片区的生态保护区、农业发展区、城镇发展区等的规模、比例结构与空间布局。

2.2.5自然资源保护利用

2.2.5.1山水林田湖草保护利用

以片区为单元,系统提出山水林田湖草整体保护格局,各类要素用地规模与空间布局、修复治理要求等。

2.2.6城镇发展与乡村振兴

2.2.6.1城镇发展分区指引

片区内统筹划定若干城镇组团,明确各城镇组团发展方向,规划镇级以上产业空间布局、公共服务设施布点以及社区服务圈。

2.2.6.2农业农村发展分区指引

综合考虑城乡融合、用地结构优化、功能提升、环境整治等多方面内容,提出村庄布局安排和村庄建设分类指引。

2.2.7综合交通体系

明确铁路、高速公路等线型走向及控制要求;明确线型走向,港口、高铁站点等大型设施用地范围;中心镇区、镇际协调区、战略平台等城镇重点区明确城市主干道及主要次干路道路走向、控制要求。

2.2.8历史文化保护与风貌塑造

建立镇级以上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名录,落实其四至边界、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要求,提出片区总体城乡风貌特征和管控要求。

2.2.9安全韧性与市政基础设施

明确镇级以上能源等市政基础设施廊道走向及控制范围,防灾与市政基础设施布局;中心镇区、镇际协调区、战略平台等城镇重点区细化配置标准。

2.2.10国土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

以片区为完整流域单元,明确本片区国土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的特点、要求及任务,划定各类整治和修复的重点区域,确定市级重点项目。

2.2.11重点管控区域发展指引

结合各类重点片区的划定,将相关核心指标(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建设用地规模等)分解至各园镇,优先保障重点区域发展指标。

2.2.12规划实施保障

2.2.12.1规划事权

各镇街、园区主动参与片区规划指引的编制,作为片区各部门编制相关专项规划和各镇街编制总体规划、详细规划、村庄规划的依据。

2.2.12.2政策设计

研究提出一系列与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相匹配的土地管理、产业、人口等政策建议。

2.2.12.3近期重点

衔接“十四五”发展规划,确定近期发展建设的重点地区和市级重点项目(产业、交通、公服、生态、整治等),明确建设内容、用地规模需求、开发时序要求和责任主体(片区各部门/各镇街)。

2.3专题研究内容

2.3.1松山湖功能区发展愿景及总体空间战略研究

落实国家、省、市重大战略部署,结合未来发展需求,综合确定功能区的发展定位。落实市级规划要求,提出功能区的国土空间开发利用、国土综合整治、生态保护修复、自然资源利用、人文品质等方面规划目标和具体管控指标。将松山湖功能区与周边深莞惠及深港科技创新特别合作区、广州南沙科学城片区等,特别对松山湖科学城与深圳光明共建国家科学中心进行协同研究,重点分析创新引领下的深莞空间布局结构。提出松山湖与周边镇街在产业发展、生态治理、自然与文化资源的开发保护、重要基础设施布局特别是交通及邻避设施布局等方面的协同统筹措施。

2.3.2水环境综合治理专题研究

以建设“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水生态系统为目标,1园9镇协调发展,遵循流域统筹、系统治理的总原则,坚持目标与问题导向相结合,按照“源头减排、中途控制、末端治理”的理念系统谋划,打破“1+9”功能区各自为政的水污染治理困境,探索流域协同治理新模式。通过对流域水文、生态本底、污染特征、规划建设等因素的系统研究,科学划分水环境协同治理单元,提出基于城市污水系统、面源污染控制、海绵城市建设、水生态修复、水资源高效利用相互耦合的水环境区域协同治理总体策略、建设标准、技术路线、分区方案,为后续“1+9”功能区水环境治理及水生态修复的工程实施方案奠定基础。

2.3.3人口与住房保障专题研究

人口研究包括人口总量预测、调控与空间布局。全面系统梳理功能区住房保障措施,聚焦保障性住房现状建设情况和存在问题,结合预测人口与空间布局,评估规划保障性住房与人才房配置需求,逐步明确配置标准、服务体系与空间布局,确保为松山湖片区提供充足的保障性住房。

2.3.4重大市政基础设施及韧性安全专题研究

与1园9镇区域空间协同发展相协调,系统研究区域重大市政基础设施场站布局方案,探索各类市政基础设施区域协同共建共享发展新模式;通过与三区三线、城市建设用地相协调,提出高压电力、高压燃气、输水主干管及邻避设施等重大市政基础设施廊道控制方案,打造区域市政基础设施一张网,提高基础设施利用水平,推动市政基础设施集约、高效、智能发展。以及城市韧性安全中除土规以外的相关内容。

2.3.5优化挖掘城市空间专题研究

结合《东莞人民政府关于拓展优化城市发展空间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在市级国土空间规划存量建设用地数据库和拓空间潜力地区的基础上,开展1+9片区需政府主导的收储整备(不含城市更新)片区识别,提供整备模式路径、整备时序、整备政策机制建议。

 三、工作成果要求

3.1指引文本

指引文本突出统筹内容、强制性内容,包括必要表格。

3.2指引图件

指引图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国土空间保护利用总体格局图、“三线”统筹总图、村镇体系布局图、产业布局图、生态保护与布局图、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图、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图、基础设施布局图、重大平台发展布局图、重点项目(整治修复、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分布图等,图纸比例尺为1:10000。

3.3指引数据库

片区规划指引成果的空间矢量数据采用ArcGIS数据库格式,数据图层组织和格式标准,应符合相关数据标准规定。

四、工作进度要求

本项目自签定合同之日起,于2020年底前提交松山湖功能区国土空间规划成果(含专题研究成果),可根据国家、省、市要求和采购人的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中标人应按如下约定周期向采购人提交各阶段的设计成果:
1. 2020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专题研究成果,召开专题专家评审会。
2. 2020年9月底前,形成国土空间规划大纲成果。
3. 2020年12月底前,形成国土空间规划成果,完成专题研究成果相关内容,完成成果意见征求、专家评审、上报工作。
投标人应根据上述时间要求提出合理的工作阶段安排。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在上级政策和要求变动等必要情况下,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工作进度和阶段成果要求进行调整,最终成果提交日期则相应调整。

五、报价要求

5.1投标报价应包括一切与本项目规划编制工作实施内容相关的费用,投标人提供报价详细清单,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现场调研、资料收集、方案设计、图册制作、专家咨询会、专家评审会、成果打印、宣传动画视频、质保期内的售后服务和各种税金等项费用。

5.2招标代理服务费应包含在投标总报价中,不在报价中单列。

六、结算方式

本项目款项以人民币转账方式支付,分三期支付:

6.1第一期支付:自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单位支付合同总价款的40%。

6.2第二期支付:中标单位向采购人提交大纲及专题成果,经专家审查通过后2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单位支付合同总价款的40%。

6.3第三期支付:中标单位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内容,并按照要求提交最终成果的全部资料及数据入库,经采购人确认后2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单位支付合同总价款的20%。

 

注:不满足招标文件中 “★”条款的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三方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西路81号国际商会大厦706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梁锡恩0769-21682660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20年05月12日

中标日期:2020年06月03日

总中标金额:1278.0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牵头方)、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联合体成员一)、广东国地规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二)、东莞市城建规划设计院(联合体成员三)、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四)

中标金额:12,780,000.00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清林中路39号新城市大厦10楼、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长福路219号H1房、 东莞市东城中路规划局大楼4楼、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景华社区景田综合市场A座406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7.645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详见招标文件

 

评审专家名单:

李社芳、刘健雄、廖云峰、吴蓉、傅小鹏、刘为、黄桂梅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1、项目内容:东莞市松山湖功能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指引(2020-2035年)一项,预算:人民币壹仟贰佰捌拾万元整¥12,800,000.00)

2、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第三部分《用户需求书》。

 

六、其它补充事宜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需填):

经评审,评审委员会一致推荐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牵头方)、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联合体成员一)、广东国地规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二)、东莞市城建规划设计院(联合体成员三)、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四)为本项目第一中标候选人。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东莞市松山湖功能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指引(2020-2035年)中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东莞市松山湖功能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指引(2020-2035年)中标公告广东成交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1336396
信息来源:三方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6月5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6-05 13:53:16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八条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签收保存,不得开启。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二条 个人利用职权进行前款违法行为的,依照前款规定追究责任。



来源:广东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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