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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办事处食堂原材料配料采购配送中标公告广东成交 |
时间:2020-06-06 06:33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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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中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深圳市正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行政服务中心的委托,就“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办事处食堂原材料配料采购配送”项目(项目编号:SZZD20200094)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SZZD20200094 项目名称: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办事处食堂原材料配料采购配送 项目联系人:郭工 联系方式:0755-27402809转808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行政服务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办事处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饶先生0755-88212945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深圳市正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田寮社区光侨路高科创新中心A座十三楼A单位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郭工0755-27402809转808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20年05月24日 中标日期:2020年06月04日 总中标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0
评审专家名单: 刘印恒、黄旭辉、杨小琴、韩丽、曹杰、罗长锋、徐颜民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
六、其它补充事宜 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办事处食堂原材料配料采购配送(招标编号:SZZD20200094),经评审委员会评审和采购人确认,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办事处食堂原材料配料采购配送 项目编号:SZZD20200094 二、投标供应商名称、资格响应文件和报价 序号 投标供应商名称 投标报价 资格审查 结果 符合性审查结果 1 广东灿城农产品集团有限公司 0.83 合格 合格 2 深圳市九连山农产品配送有限公司 0.80 合格 合格 3 广东省佳洁农业集团有限公司 0.80 合格 合格 4 粤旺农业集团有限公司 0.79 合格 合格 5 好生活农产品集团有限公司 0.75 合格 合格 6 宏鸿农产品集团有限公司 0.80 合格 合格 三、评审委员会成员 刘印恒、黄旭辉、杨小琴、韩丽、曹杰、罗长锋、徐颜民 四、候选中标供应商 序号 供应商名称 评标方法 定标方法或原则 1 广东灿城农产品集团有限公司 综合评分标 按序确定 2 深圳市九连山农产品配送有限公司 五、中标信息 中标日期:2020年6月4日 1、中 标 人:广东灿城农产品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广培社区怡湖街3号103号 中标折扣率:0.83 2、中 标 人:深圳市九连山农产品配送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高峰社区联润路石观工业区H栋1层-5层 中标折扣率:0.80 主要中标标的情况: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服务期
1 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办事处食堂原材料配料采购配送 1项 此次招标服务有效期为二年,合同一年一签,在配送货物折扣率不变的情况下,采购单位有权根据服务单位上一年的合同履行情况,决定是否续签第二年合同。 备注: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量化打分,以评标总得分排名前两名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六、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行政服务中心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饶先生 联系电话:0755-88212945 七、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深圳市正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田寮社区光侨路高科创新中心A座十三楼A单位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郭工 0755-27402809转808 八、其他补充事宜 现就上述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日。
深圳市正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年6月5日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需填): /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办事处食堂原材料配料采购配送中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办事处食堂原材料配料采购配送中标公告广东成交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1396395 信息来源:深圳市正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6月6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6-06 06:33:15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条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八条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签收保存,不得开启。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 来源:广东政府采购网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中标 采购 光明 深圳市 街道办事处 上一篇: 武警朝阳某部营房防水维修项目中标公告辽宁成交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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