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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大学第三食堂餐厅餐桌、餐椅采购项目中标公告吉林成交 |
时间:2020-06-08 09:10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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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中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延边大学的委托,就“延边大学第三食堂餐厅餐桌、餐椅采购项目”项目(项目编号:0773-2040GNJLHWGK0980)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0773-2040GNJLHWGK0980 项目名称:延边大学第三食堂餐厅餐桌、餐椅采购项目 项目联系人:林叶、董存阳 联系方式:0431-81150785、17743469028、17743469027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延边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吉林省延吉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梁京成0433-2733750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项目用途:食堂餐厅餐桌、餐椅采购 简要技术要求:餐桌:规格1200mm×700mm×750mm等;餐椅:规格尺寸:720mm×620mm×550mm等。 合同履行日期:合同生效45日内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生态大街与天工路交汇)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林叶、董存阳0431-81150785、17743469028、17743469027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20年05月13日 中标日期:2020年06月05日 总中标金额:38.205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序号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0.5738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货物和服务类招标按采购预算金额的1.5%收取;中标服务费金额不足人民币3,000.00元的,按人民币3,000.00元收取
评审专家名单: 刘靳抒、段长江、何冰、史颜波、梁京成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名称:延边大学第三食堂餐厅餐桌、餐椅采购项目 规格型号:1200mm×700mm×750mm等。 数量:桌子150件、椅子600把。 单价:桌子:人民币1147元/件、椅子:人民币350元/把。 采购需求:餐桌150件,椅子600把(餐桌:规格1200mm×700mm×750mm等;餐椅:规格尺寸:720mm×620mm×550mm等)。
六、其它补充事宜 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0773-2040GNJLHWGK0980 二、项目名称:延边大学第三食堂餐厅餐桌、餐椅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延吉市学林沙发家具厂 供应商地址:延吉市长白路258-1 中标金额:人民币38.205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延边大学第三食堂餐厅餐桌、餐椅采购项目 生产厂家:延吉市学林沙发家具厂 规格型号:1200mm×700mm×750mm等 数量:桌子150件、椅子600把 单价:桌子:人民币1147元/件、椅子:人民币350元/把 五、评委专家名单:刘靳抒、段长江、何冰、史颜波、梁京成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货物和服务类招标按采购预算金额的1.5%收取;中标服务费金额不足人民币3,000.00元的,按人民币3,000.00元收取。金额:人名币5738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延边大学 地 址:吉林省延吉市 联系方式:0433-27337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生态大街与天工路交汇) 联系方式:0431-81150785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林叶、董存阳 电 话:17743469028、17743469027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需填): 公示期为一个工作日。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延边大学第三食堂餐厅餐桌、餐椅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延边大学第三食堂餐厅餐桌、餐椅采购项目中标公告吉林成交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1578648 信息来源: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6月8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6-08 09:10:48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六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招标投标法》 第54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人有前款所列行为尚未构成犯罪的,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至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来源:吉林政府采购网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中标 采购 延边 餐桌 食堂 上一篇: 茶林旅游扶贫开发桐子坳景区歇马坪景点银杏树购买栽植项目中标公告湖南成交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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