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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西黄刘木材检查站采购6至12月份第三方服务加强林区巡护项目中标公告河南成交

时间:2020-06-08 17:12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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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栏目:2020中标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2643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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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河南政府采购网
2020中标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中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郑州市西黄刘木材检查站的委托,就“郑州市西黄刘木材检查站采购6至12月份第三方服务加强林区巡护项目”项目(项目编号:郑财招标采购-2020-96)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郑财招标采购-2020-96

项目名称:郑州市西黄刘木材检查站采购6至12月份第三方服务加强林区巡护项目

项目联系人:田锋

联系方式:0371-63130168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郑州市西黄刘木材检查站

采购单位地址:郑州市新密市杨树岗村圣水寺对面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田锋,0371-63130168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1、项目简要说明:本次招标为郑州市西黄刘木材检查站选定一家保安服务公司,主要负责内容包括:(1)郑州市15万亩重点生态林区开展不间断性日常巡查(护)发现破坏森林资源行为及时制止并向林业执法部门报告(2)协助郑州市林业行政执法人员开展全市重大涉林行政执法工作(3)采购人安排的其它工作;选定一家汽车租赁服务公司,主要负责内容包括:为采购人提供林区巡查(护)专用车辆租赁服务,用于本项目林区巡护工作。

2、包段划分:本项目共分2个包段,具体划分如下:

 A包:6至12月份第三方服务加强林区巡护项目;

 B包:租赁林区巡查(护)专用车辆项目。

       3、合同履行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月。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郑州市电厂路与泾河路向西200米路南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5号楼F座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李女士、张先生,0371-66681093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20年05月15日

中标日期:2020年06月08日

总中标金额:183.925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址


中标金额



A包


6至12月份第三方服务加强林区巡护项目


郑州远邦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郑州市中原区航海路108号


¥1839250.00元



B包


租赁林区巡查(护)专用车辆项目


本包段废标,废标原因:经评审,有效投标文件不足法定数量


/


¥0元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1.8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参考原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和原发改办[2003]857号文件中规定的收费标准,按固定价格向A包段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评审专家名单:

田志宏、徐景文、潘建民、周文英、田锋(采购人代表)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详见附件。

 

六、其它补充事宜

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中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其他

本公示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者,可以在中标公告公示期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并附带相应的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邮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郑州市西黄刘木材检查站采购6至12月份第三方服务加强林区巡护项目中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郑州市西黄刘木材检查站采购6至12月份第三方服务加强林区巡护项目中标公告河南成交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1607528
信息来源: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6月8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6-08 17:12:08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条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设有标底的,应当参考标底。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一条 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可以组织潜在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来源:河南政府采购网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中标   采购   郑州市   检查站   林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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