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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收费系统与智能调度系统升级项目中标公告吉林成交

时间:2020-06-09 10:33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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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栏目:2020中标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2644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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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吉林政府采购网
2020中标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中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吉林省国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就“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收费系统与智能调度系统升级项目”项目(项目编号:JGJZ2020J-JK07)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JGJZ2020J-JK07

项目名称: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收费系统与智能调度系统升级项目

项目联系人:徐司伦

联系方式:0431-87821231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李洋 0431-84604306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吉林省国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长春市西安大路3950号1707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徐司伦0431-87821231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20年05月14日

中标日期:2020年06月08日

总中标金额:89.83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序号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中标金额(万元)

1
大连海心信息工程有限公司
辽宁省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黄浦路541号网络产业大厦2层0203-3室
89.830000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按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的57%收取。由招标代理机构从中标人投标保证金中扣除,多退少补。

 

评审专家名单:

冯岩 矫兰云 郎华 刘国恒 睢亮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2.1项目名称:

2020年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收费系统与智能调度系统升级改造;

2.2采购内容:具体信息详见招标文件

2.3交货时间:按甲方要求;

2.4质量要求:符合招标人要求及相关国家标准

2.5地点:长春市。

 

六、其它补充事宜

2020年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收费系统与智能调度系统升级改造

预中标结果公示

吉林省国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对2020年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收费系统与智能调度系统升级改造进行公开招标,该项目于2020年6月8日在彩宇宾馆三楼会议室(长春市南关区净月经济开发区彩宇大街1363号,彩云街与南环城路交汇处)公开开标。现将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项目名称:2020年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收费系统与智能调度系统升级改造

项目编号:JGJZ2020J-JK07

预中标单位名称:大连海心信息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898300元

预中标结果公示时间为2020年6月9日至2020年6月11日,在公示期间如果本项目的投标人对预中标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监督部门提出质疑。公示期如无异议,招标人将向中标人发中标通知书。

 

招 标 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洋

电话:0431-84634306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国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司伦

联系电话:0431-87821231

 

2020年6月9日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需填):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收费系统与智能调度系统升级项目中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收费系统与智能调度系统升级项目中标公告吉林成交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1670022
信息来源:吉林省国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6月9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6-09 10:33:42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条 招标代理机构违反本法规定,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或者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七条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来源:吉林政府采购网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中标   长春   集团有限公司   经济技术   收费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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