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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宾满族自治县大伙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苏子河流域配套工程—新宾满族自治县隆兴供热站2*65t/h锅炉烟气除尘、脱硫、脱硝、在线监测环保改造工程中标公告辽宁成交 |
时间:2020-06-12 09:37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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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中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新宾满族自治县南杂木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新宾满族自治县隆兴供热站2×65t/h锅炉烟气除尘、脱硫与脱硝改造工程”项目(项目编号:LNYC2020-0511-2)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LNYC2020-0511-2 项目名称:新宾满族自治县隆兴供热站2×65t/h锅炉烟气除尘、脱硫与脱硝改造工程 项目联系人:李璐 联系方式:024-56622560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新宾满族自治县南杂木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新宾满族自治县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崔立强024-55268996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详见公告原文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抚顺市沈抚新城华茂街德商春天里9-1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李璐024-56622560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20年05月11日 中标日期:2020年06月11日 总中标金额:720.3149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序号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6.0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收取
评审专家名单: 庞华(组长)、邱成伟、单良、李俊鹏、王振英(不含采购人代表)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详见公告原文
六、其它补充事宜 新宾满族自治县大伙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苏子河流域配套工程—新宾满族自治县隆兴供热站2*65t/h锅炉烟气除尘、脱硫、脱硝、在线监测环保改造工程结果公告 受新宾满族自治县城建投资有限公司委托,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新宾满族自治县大伙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苏子河流域配套工程—新宾满族自治县隆兴供热站2*65t/h锅炉烟气除尘、脱硫、脱硝、在线监测环保改造工程(项目编号:LNYC2020-0511-2)进行了公开招标采购,现将采购结果公告如下: 1、采购项目名称:新宾满族自治县大伙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苏子河流域配套工程—新宾满族自治县隆兴供热站2*65t/h锅炉烟气除尘、脱硫、脱硝、在线监测环保改造工程 2、采购项目编号:LNYC2020-0511-2 3、采购结果: 包号 结果类型 确定原因 确定时间 中标供应商名称 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企业类型 中标供应商地址 中标金额(元) 1 中标 评标委员会 2020年6月11日 长春清朗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小型 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长久路3号楼星宇长久小区 7,203,149.00 4、评审专家名单:庞华(组长)、邱成伟、单良、李俊鹏、王振英(不含采购人代表) 5、保证金退还时间:未中标供应商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保证金事宜;中标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保证金事宜。 6、本项目采购文件收入为人民币0元。成交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支付。 拟收取中标服务费人民币60000元,由中标供应商支付。
本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将向中标供应商发布中标通知书。 采购人:新宾满族自治县城建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新宾满族自治县 项目联系人:崔立强 联系电话:024-55268996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抚新城华茂街德商春天里9-1号 项目联系人:李璐 联系电话:024-56622560 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年6月12日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需填): 详见公告原文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新宾满族自治县大伙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苏子河流域配套工程—新宾满族自治县隆兴供热站2*65t/h锅炉烟气除尘、脱硫、脱硝、在线监测环保改造工程中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新宾满族自治县大伙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苏子河流域配套工程—新宾满族自治县隆兴供热站2*65t/h锅炉烟气除尘、脱硫、脱硝、在线监测环保改造工程中标公告辽宁成交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1925874 信息来源: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6月12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6-12 09:37:54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五章 评标 第三十七条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招标投标法》 第十四条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从事其他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其资格认定的主管部门由国务院规定。 来源:辽宁政府采购网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新宾满族自治县 工程 中标 隆兴 伙房 上一篇: 滁州市紫薇小学班班通采购项目中标公告安徽成交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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