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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隆安公共投资有限公司隆安县震东扶贫生态移民与城填化结合示范工程产城融合区(隆安县示范性贫困县农民工创业园)市政配套道路2#路延长线1标工程中标公告广西成交 |
时间:2020-06-16 13:04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中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广西金算子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广西隆安公共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就“隆安县震东扶贫生态移民与城填化结合示范工程产城融合区(隆安县示范性贫困县农民工创业园)市政配套道路2#路延长线1标工程”项目(项目编号:LAZC2020-G2-00601-GXJS)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LAZC2020-G2-00601-GXJS 项目名称:隆安县震东扶贫生态移民与城填化结合示范工程产城融合区(隆安县示范性贫困县农民工创业园)市政配套道路2#路延长线1标工程 项目联系人:覃工 联系方式:13377007343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广西隆安公共投资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隆安县蝶城路39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张工;0771-5992022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项目名称 隆安县震东扶贫生态移民与城填化结合示范工程产城融合区(隆安县示范性贫困县农民工创业园)市政配套道路2#路延长线1标工程 项目招标编号 LAZC2020-G2-00601-GXJS 代建单位(如有) 无 招标人 广西隆安公共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 广西隆安公共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类别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金算子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中标范围 隆安县震东扶贫生态移民与城填化结合示范工程产城融合区(隆安县示范性贫困县农民工创业园)市政配套道路2#路延长线1标工程所包含的内容,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 开标时间 2020年6月10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 隆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开标室(隆安县城南路14号) 中标人 广西建工集团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价 10338535.60元 工期 45日历天 质量等级 合格 项目经理 张智 注册编号:桂245101014193 公告媒介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xi.gov.cn、南宁市公共资源招标网https://www.nnggzy.org.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公告日期(即中标通知书签发日期) 2020年6月16日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西金算子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南宁市思贤路绿塘里22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覃工;13377007343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20年05月18日 中标日期:2020年06月10日 总中标金额:1033.85356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中标人名称:广西建工集团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新竹路29号 中标金额:10338535.60元 工期:45日历天 质量等级:合格 项目经理:张智 安全员:蓝天灿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6.6685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委托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收费标准,按照施工招标类计取,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计取
评审专家名单: 梁世亮、李丰平、韦红焰、张小伟、梁俊、巫裕润、刘筱川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隆安县震东扶贫生态移民与城填化结合示范工程产城融合区(隆安县示范性贫困县农民工创业园)市政配套道路2#路延长线1标工程所包含的内容,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
六、其它补充事宜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广西隆安公共投资有限公司隆安县震东扶贫生态移民与城填化结合示范工程产城融合区(隆安县示范性贫困县农民工创业园)市政配套道路2#路延长线1标工程中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广西隆安公共投资有限公司隆安县震东扶贫生态移民与城填化结合示范工程产城融合区(隆安县示范性贫困县农民工创业园)市政配套道路2#路延长线1标工程中标公告广西成交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2283877 信息来源:广西金算子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6月16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6-16 13:04:37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七条 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在所有投标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后自行确定中标人的,中标无效。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招标投标法》 第五条 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来源:广西政府采购网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工程 隆安 广西 中标 隆安县 上一篇: 瓮安县农业农村局采购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制作相关证书项目中标(成交)公告贵州成交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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