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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生态农场用地租赁原合同包二(第二次招标)中标公告福建成交

时间:2020-06-17 13:37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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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栏目:2020中标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2658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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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福建政府采购网
2020中标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中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的委托,就“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生态农场用地租赁原合同包二(第二次招标)”项目(项目编号:FJTH-14720191225-1)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FJTH-14720191225-1

项目名称: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生态农场用地租赁原合同包二(第二次招标)

项目联系人:吴彬彬/危舒宇

联系方式:0591-87878462-819/816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

采购单位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北二环西路19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张先生、樊先生 0591-87089612、0591-87089627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项目用途:本次采购项目为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生态农场用地租赁原合同包二(第二次招标)。

技术要求:

(一)场地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占地面积不小于150亩(含)的场地。

2、场地最好有完整围挡的具有防盗功能的露天隔离场地。

3、投标人的场地位置应位于福州市的辖区内,交通便利,适合大型车辆进出。

4、距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的行车距离不得超过50公里。

   5、投标人提供的场地可自主支配使用的年限≥15年或是投标人自有产权。

6、投标人提供的场地能满足车辆(如皮卡车、小型货车、小型面包车)直接到达土地边缘。

7、其他需明确内容:

①投标人提供的场地必须为一处。

②投标人应对场地建设所需材料加以证明,不得虚报瞒报,若发生相应提供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人相应投标资格。

③其他具体建设要求可在中标后由采购人与中标人商定执行。

(二)安全要求

①中标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建设及经营过程中发生事故或意外导致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②其他安全工作要求可在中标后由采购人与中标人商定执行。

合同履行日期:本项目租赁期限为15年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99号标力大厦12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吴彬彬/危舒宇 0591-87878462-819/816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20年05月19日

中标日期:2020年06月17日

总中标金额:229.44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中标供应商名称:福州市晋安区乐达富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宦溪镇恩顶茶场村委会办公楼101-1室

中标金额:2294400元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0.6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账户名称: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南平分公司,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夷山支行,账号:195010100100367543。

 

评审专家名单:

池银花、陈剑侠、盛流、肖淑霞、张渊(业主评委)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中标标的名称: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生态农场用地租赁(果蔬种植、家禽水产养殖)

规格型号:/

数量:200亩

报价:1488000元

中标标的名称:管理房租赁

规格型号:/

数量:800㎡

报价:806400元

服务要求:本项目租赁期限为15年

 

六、其它补充事宜

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生态农场用地租赁原合同包二(第二次招标)中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生态农场用地租赁原合同包二(第二次招标)中标公告福建成交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2372238
信息来源: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6月17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6-17 13:37:18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五条 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六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或者参加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的,给予警告,没收收受的财物,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来源:福建政府采购网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中标   招标   福建省   总队   农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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