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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利大道(秀安路-北湖北路)施工评标结果公示广西成交 |
时间:2020-06-17 16:47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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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中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项目名称 可利大道(秀安路-北湖北路)施工 项目招标编号 ZXGJG2020010-NC 招标人 南宁市富申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单位 南宁市富申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类别 委托招标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 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结构类型及规模 结构类型:其他 规模:可利大道(秀安路-北湖北路)为城市主干路,呈东西走向,西起秀安路,东至北湖北路,终点扣除北湖安武立交范围后,实施范围K0+600-K1+560,实施长度960米,道路红线宽度50米。 开标时间 2020-06-16 09:30:00 开标地点 南宁市区 公示开始时间 2020年6月16日 公示截止时间 2020年6月19日 拟中标人 中标 候选 人情 况 第一 中标 候选 人 单位名称 广西建工集团联合建设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64787155.06 元 工期 244天 质量等级 市优工程或以上标准 项目经理 袁欢(注册编号:桂145131304182;身份证号:450104198201240512) 专职安全员 陈荣萍(身份证号:450881199311280860;桂建安C(2017)0005064)罗希扬(身份证号:450923199303030038;桂建安C(2017))0001746)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1.南宁市西乡塘区产业园1号路工程 2.扶绥县空港经济园区空港大道工程9标段(K48+560~K54+700) 第二 中标 候选 人 单位名称 广西建工集团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报价 64810624.61 元 工期 244天 质量等级 达到市优工程或以上标准 项目经理 黄其勇(注册编号:桂145171708248;身份证号:450111198707130015) 专职安全员 潘新江(身份证号:452130199501141515;桂建安C(2018)0012970)黄曼莹(身份证号:450122199501101028;桂建安C(2019)0000021)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南宁市昆仑大道扩建工程(三塘下丹桥-五塘收费站)三标 第三 中标 候选 人 单位名称 广西富林景观建设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64834779.45 元 工期 244天 质量等级 市优工程或以上标准 项目经理 赵芳兰(注册编号:桂145171708489;身份证号:45252519810119004X) 专职安全员 李海惠(身份证号:450421197708310020;桂建安C(2018)0002909)何碧(身份证号:452122197808010043;桂建安C(2018)0002060)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重庆市金海大道延长线道路及附属工程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其依据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公示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xi.gov.cn、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www.nnggzy.org.cn(公告发布媒体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体)发布。(备注:实行招标投标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还应当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上发布)。 质疑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处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异议受理部门 南宁市富申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 0771-5900011 投诉受理部门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科 投诉受理电话 0771-5535031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可利大道(秀安路-北湖北路)施工评标结果公示 十环招标网标题:可利大道(秀安路-北湖北路)施工评标结果公示广西成交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2383624 信息来源: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6月17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6-17 16:47:04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条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招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国务院对特定招标项目的评标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招标投标法》 第54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人有前款所列行为尚未构成犯罪的,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至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来源:广西政府采购网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湖北 评标 大道 秀安路 上一篇: 江苏省人民医院关于彩色超声诊断仪和液相色谱四级杆飞行时间质谱联用仪项目中标公告江苏成交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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