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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润德西站交通换乘运营管理有限公司长春西站换乘中心高低压电力系统维保服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吉林成交 |
时间:2020-06-18 15:36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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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中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天行健国际招标(北京)有限公司受长春润德西站交通换乘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的委托,就“长春西站换乘中心高低压电力系统维保服务项目”项目(项目编号:TXJ-0431-2020026)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TXJ-0431-2020026 项目名称:长春西站换乘中心高低压电力系统维保服务项目 项目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431-88704516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长春润德西站交通换乘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长春西站综合交通换乘中心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孙思洋 18088640560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天行健国际招标(北京)有限公司受长春润德西站交通换乘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的委托,对长春西站换乘中心高低压电力系统维保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本次评标结果公布如下: 项目名称: 长春西站换乘中心高低压电力系统维保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TXJ-0431-2020026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5月25日至2020年5月29日 开标日期:2020年6月17日13时30分 招标范围:长春西站换乘中心高低压配电室运维托管、高低压配电室带电巡视检测、高低压配电室清扫等维保服务内容,详见招标清单。 服务标准:优质服务。 投标人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注:如果已办理三证合一或者五证合一,则只需供合一后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招标内容,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长春西站换乘中心高低压电力系统维保服务项目: 第一中标候选人:中鼎(吉林)智能制造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4.7240万元 项目经理:陈伟 证书编号:02226088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服务标准:优质服务。 第二中标候选人:长春市恒明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4.6000万元 项目经理:杨崇达 证书编号:吉22213152269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服务标准:优质服务。 第三中标候选人:吉林省福泰电气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5.0100万元 项目经理:张海涛 证书编号:00718184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服务标准:优质服务。 评标委员会:孙世勇、孟庆玲、王金丹、刘玉、杨淑晶 以上中标结果公示三个工作日(2020年6月18日至2020年6月22日)。在公示期间如果无异议,将向中标人发放成交通知书;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招 标 人:长春润德西站交通换乘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西站综合交通换乘中心 联 系 人:孙思洋 联 系 电 话 :18088640560 招标代理机构:天行健国际招标(北京)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学海街781号长春吉大科技园高科技产业孵化大厦 A座901室 联系人:钱强 电话:0431-88704517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天行健国际招标(北京)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学海街781号长春吉大科技园高科技产业孵化大厦A座901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张工 0431-88704516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20年05月25日 中标日期:2020年06月22日 总中标金额:14.724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第一中标候选人:中鼎(吉林)智能制造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4.7240万元 项目经理:陈伟 证书编号:02226088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
评审专家名单: 孙世勇、孟庆玲、王金丹、刘玉、杨淑晶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
六、其它补充事宜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长春润德西站交通换乘运营管理有限公司长春西站换乘中心高低压电力系统维保服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十环招标网标题:长春润德西站交通换乘运营管理有限公司长春西站换乘中心高低压电力系统维保服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吉林成交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2465768 信息来源:天行健国际招标(北京)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6月18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6-18 15:36:08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八条 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六条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来源:吉林政府采购网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长春 交通 中标 西站 候选人 上一篇: 临淄区实验中学空调采购项目中标公告山东成交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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