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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学南湖校区通信教学楼综合修缮工程中标公告吉林成交 |
时间:2020-06-22 14:40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中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受吉林大学的委托,就“吉林大学南湖校区通信教学楼综合修缮工程”项目(项目编号:ZKGSF(ZB)-20202045)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ZKGSF(ZB)-20202045 项目名称:吉林大学南湖校区通信教学楼综合修缮工程 项目联系人:凤欢 联系方式:18745056491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吉林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吉林大学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白老师 0431-85167313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1、项目用途:吉林大学南湖校区通信教学楼综合修缮工程,详见招标文件 2、简要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计划工期:自开工之日起80天。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长春市深圳街587号四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凤欢 0431-81116406 18745056491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20年05月29日 中标日期:2020年06月19日 总中标金额:2192.9201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名称:河南紫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安阳市龙安区华祥路南段路西东风商务中心办公楼203 中标金额: 21929201元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4.29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
评审专家名单: 李敏、赵晓辉、王宗林、闫丛志、王天凌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1、中标标的名称:吉林大学南湖校区通信教学楼综合修缮工程 2、质量标准:质量合格 3、主要中标标的名称:吉林大学南湖校区通信教学楼综合修缮工程
六、其它补充事宜 吉林大学南湖校区通信教学楼综合修缮工程中标结果公告 受吉林大学的委托,本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对吉林大学南湖校区通信教学楼综合修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经评审小组认真、细致的工作,招标活动已顺利结束,现将中标信息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吉林大学南湖校区通信教学楼综合修缮工程 项目编号:ZKGSF(ZB)-20202045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人民币23144277.00元,其中暂列金为1100000.00元(不含防洪资金及副食基金)。 二、招标人信息 招标人:吉林大学 招标人地址:吉林省长春市 招标人联系人:白老师 招标人联系方式:0431-85167313 三、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全称: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长春市深圳街587号四楼招标一部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凤欢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8745056491 四、中标信息 1、项目编号:ZKGSF(ZB)-20202045 2、公告日期:2020年5月29日至2020年6月8日 3、开标日期:2020年6月19日 4、评审小组名单:李敏、赵晓辉、王宗林、闫丛志、王天凌。 5、中标单位名称及成交金额: 中标单位名称:河南紫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安阳市龙安区华祥路南段路西东风商务中心办公楼203 中标金额: 21929201元 五、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1、项目用途:吉林大学南湖校区通信教学楼综合修缮工程,详见招标文件 2、简要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计划工期:自开工之日起80天。 六、中标标的名称、服务要求、规格型号、数量及价格 1、中标标的名称:吉林大学南湖校区通信教学楼综合修缮工程 2、质量标准:质量合格 3、主要中标标的名称:吉林大学南湖校区通信教学楼综合修缮工程 七、投诉与质疑 公告期1个工作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认为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020年6月22日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需填): --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吉林大学南湖校区通信教学楼综合修缮工程中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吉林大学南湖校区通信教学楼综合修缮工程中标公告吉林成交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2808027 信息来源: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6月22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6-22 14:40:27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十四条 从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其资格由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六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或者参加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的,给予警告,没收收受的财物,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来源:吉林政府采购网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中标 工程 吉林大学 南湖 教学楼 上一篇: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边分行和龙支行装修项目(二标段:网络布线项目)中标公示吉林成交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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