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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二道区长青街道办事处城市精细化管理服务项目中标公告吉林成交 |
时间:2020-06-23 13:35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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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中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吉林省万沅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长春市二道区长青街道办事处的委托,就“长春市二道区长青街道办事处城市精细化管理服务项目”项目(项目编号:WYJS2020-025)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WYJS2020-025 项目名称:长春市二道区长青街道办事处城市精细化管理服务项目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方式:0431-88566807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长春市二道区长青街道办事处 采购单位地址:洋浦大街凯利花园西行100米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杨先生0431-89544633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建设地点:长青街道办事处辖区内 招标期限:自招标结束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 质量要求:符合《建设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工程 开标日期:2020年6月22日13时30分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吉林省万沅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亚泰大街与南三环交汇新星宇商誉A1座1601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刘女士0431-88566807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20年05月28日 中标日期:2020年06月22日 入围供应商、价格调整规则或优惠条件: 第一中标候选人:吉林省禹嘉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宽城区凯旋路乙栋604号 投标报价(单价合计):31670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吉林朗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复地净月国际3.2期(A区1期) 投标报价(单价合计):31555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长春佳强清洁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重庆胡同255号6楼 投标报价(单价合计):30920 元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1.0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符合相关收费标准
评审专家名单: 张国凤、赵玉凤、邹文波、李晓萍、崔淑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项目名称:长春市二道区长青街道办事处城市精细化管理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WYJS2020-025 中标范围:辖区内拆除违建、清理垃圾、下水道修理、绿化养护、非法广告清除、围挡设置及维修保养等等工作
六、其它补充事宜 吉林省万沅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长春市二道区长青街道办事处的委托,对长春市二道区长青街道办事处城市精细化管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该项目于2020年6月22日13时30分在长春市二道区吉林街道公共服务中心三楼会议室(吉林大路与吉林街交汇)公开开标。现将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项目名称:长春市二道区长青街道办事处城市精细化管理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WYJS2020-025 中标范围:辖区内拆除违建、清理垃圾、下水道修理、绿化养护、非法广告清除、围挡设置及维修保养等等工作 第一中标候选人:吉林省禹嘉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宽城区凯旋路乙栋604号 投标报价(单价合计):31670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吉林朗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复地净月国际3.2期(A区1期) 投标报价(单价合计):31555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长春佳强清洁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重庆胡同255号6楼 投标报价(单价合计):30920 元 建设地点:长青街道办事处辖区内 招标期限:自招标结束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 质量要求:符合《建设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工程 开标日期:2020年6月22日13时30分 评标专家名单:张国凤、赵玉凤、邹文波、李晓萍、崔淑 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招标人确定综合评审得分排名第一的 为中标人。 中标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在中标公告期限内如果本项目的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请在中标公告期限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公示期如无异议,招标人将向中标人发中标通知书。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长春市二道区长青街道办事处城市精细化管理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长春市二道区长青街道办事处城市精细化管理服务项目中标公告吉林成交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2890554 信息来源:吉林省万沅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6月23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6-23 13:35:54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三条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七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来源:吉林政府采购网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中标 长春市 区长 街道办事处 服务项目 上一篇: 山东科技大学电信学院等维修改造工程A17包中标公告山东成交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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