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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盘龙区教师进修学校“盘龙区骨干教师网络研修与教育评价结果应用培训项目”竞争性磋商中标公告云南成交 |
时间:2020-06-29 07:34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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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中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昆明市盘龙区教师进修学校“盘龙区骨干教师网络研修与教育评价结果应用培训项目”竞争性磋商中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 1.采购单位:昆明市盘龙区教师进修学校(护国街道护国路67号) 2.项目名称:盘龙区骨干教师网络研修与教育评价结果应用培训项目 3.项目编号:KCFW-2020-02221(采购计划编号:4530103JH202000268) 4.采购预算:1100000.00元 二、竞争性磋商公告日期:2020年6月15日至2020年6月19日 三、中标(成交)信息 本项目于2020年6月28日由昆明晨晟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由磋商小组依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评审,最终确定的成交事项如下: 成交供应商名称 地址 中标金额 北京小致致远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7号商业、车库二层东侧A045 1098000.00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8306489873M 质量承诺 在项目服务期内,提供培训及系统安装、调试服务,7*24小时电话支持服务,接到通知后1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到达现场。提供3年免费技术支持服务及二次报价承诺 服务期限 一年 废标情况:无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盘龙区骨干教师网络研修与教育评价结果应用培训项目 服务范围:完成盘龙区骨干教师网络研修与教育评价结果应用培训项目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具体为对全区各级约1300名骨干教师,进行网络研修与教育评价结果应用培训,全年共开展不少于25学时实践应用能力培训,不少于25学时的网络课程培训。 服务要求:符合现行的行业标准、规范及采购人要求; 服务标准:在项目服务期内,提供培训及系统安装、调试服务,7*24小时电话支持服务,接到通知后1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到达现场。提供3年免费技术支持服务及二次报价承诺 五、磋商小组成员名单:杨学莉、戈志辉、曾志(采购人代表) 六、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2020年6月29日-2020年6月30日) 如对本次成交结果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昆明晨晟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请成交供应商于公告期结束后与昆明晨晟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联系,咨询领取成交通知书的相关事宜。 七、公告发布媒体: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八、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次代理服务费按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下浮20%执行,向成交单位收取; 收费金额:1.26万元。 九、其他补充事宜: 第一推荐成交候选人为:北京小致致远科技有限公司,最终得分:90.00 分,最终报价(二次报价):1098000.00元;服务期限:一年;质量承诺:详见响应文件及二次报价承诺; 第二推荐成交候选人为:北京继教网教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最终得分:83.07分,最终报价(二次报价):1060000.00 元;服务期限:一年;质量承诺:详见响应文件及二次报价承诺; 第三推荐成交候选人为:北京市育学林教育技术有限公司,最终得分:55.66分,最终报价(二次报价):1098800.00 元;服务期限:一年;质量承诺:详见响应文件及二次报价承诺。 十、采购单位的名称、联系方式采购人:昆明市盘龙区教师进修学校 地址:护国街道护国路67号 联系人:曾老师 电话:(0871)63155443 采购代理机构:昆明晨晟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昆明市世博路16号世博生态城低碳中心B座1单元12层 联系人及电话:郭薇(15925120995)、李曼溪(15825255353) 传真:(0871)63145686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昆明城市开发支行 账号:2502021509024808446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昆明市盘龙区教师进修学校“盘龙区骨干教师网络研修与教育评价结果应用培训项目”竞争性磋商中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昆明市盘龙区教师进修学校“盘龙区骨干教师网络研修与教育评价结果应用培训项目”竞争性磋商中标公告云南成交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3387267 信息来源:昆明晨晟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6月29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6-29 07:34:27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条 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较为严重的,取消其二年至五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不适用前两款规定。 《招标投标法》 第六章 责任 第四十九条 对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可以暂停项目执行或者暂停资金拨付;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来源:云南政府采购网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中标 网络 昆明市 竞争性 骨干教师 上一篇: “丽泽菜篮子”农业示范园大棚建设项目中标公告山东成交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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