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招标 2019年招标 2018招标 2017招标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2020中标

中国民用航空东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东北空管局管制培训设施大连、哈尔滨地区二期工程、管制培训设施沈阳地区二期工程设计中标公告辽宁成交

时间:2020-06-29 13:10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所在栏目:2020中标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2671799
十环招标网转载自:辽宁政府采购网 发布关于:中国民用航空东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东北空管局管制培训设施大连、哈尔滨地区二期工程、管制培训设施沈阳地区二期工程设计中标公告辽宁成交的信息
来源:辽宁政府采购网
2020中标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中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中国民用航空东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的委托,就“东北空管局管制培训设施大连、哈尔滨地区二期工程、管制培训设施沈阳地区二期工程设计”项目(项目编号:LNWXA-2020007)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LNWXA-2020007

项目名称:东北空管局管制培训设施大连、哈尔滨地区二期工程、管制培训设施沈阳地区二期工程设计

项目联系人:徐祯宇

联系方式:02422722298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中国民用航空东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小河沿路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韩先生024-88296021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东北空管局管制培训设施大连、哈尔滨地区二期工程、管制培训设施沈阳地区二期工程的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等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433号峰景国际506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徐祯宇02422722298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20年06月08日

中标日期:2020年06月29日

总中标金额:100.0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中标结果公示

中国民用航空东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的委托,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对东北空管局管制培训设施大连、哈尔滨地区二期工程、管制培训设施沈阳地区二期工程设计(项目编号:LNWXA-2020007),进行了竞争性磋商采购,现将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1、采购项目名称:东北空管局管制培训设施大连、哈尔滨地区二期工程、管制培训设施沈阳地区二期工程设计

2、采购项目编号:LNWXA-2020007

3、成交结果:

成交供应商名称: 上海民航新时代机场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西一路289号A楼三层A318室

成交金额(人民币元): 1000000 .00(大写:壹佰万元整)

4、成交内容等:

东北空管局管制培训设施大连、哈尔滨地区二期工程、管制培训设施沈阳地区二期工程设计,详见招投标文件。

5、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韩立彬、徐光霞、华南、张小川、李洪英

采购单位:中国民用航空东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433号峰景国际五楼

项目联系人:徐祯宇

联系电话:024-22722298

传 真:024-22722158

邮 编:110013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2.0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按1980号文件规定标准收取

 

评审专家名单:

韩立彬、徐光霞、华南、张小川、李洪英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东北空管局管制培训设施大连、哈尔滨地区二期工程、管制培训设施沈阳地区二期工程设计,详见招投标文件

 

六、其它补充事宜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中国民用航空东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东北空管局管制培训设施大连、哈尔滨地区二期工程、管制培训设施沈阳地区二期工程设计中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中国民用航空东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东北空管局管制培训设施大连、哈尔滨地区二期工程、管制培训设施沈阳地区二期工程设计中标公告辽宁成交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3407427
信息来源: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6月29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6-29 13:10:27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十八条 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要求,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国家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三条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来源:辽宁政府采购网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工程   哈尔滨   中标   大连   二期

上一篇: 泉州市信恒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双阳中学精品录播教室设备及服务采购”中标公告福建成交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相关文章


-------------------------------------友情提示:--------------------------------

该信息网址:

注意:本站点所有信息全部免费浏览,来源于辽宁政府采购网地政府采购网站,本站不做任何修改以及联系方式屏蔽,其真实性需要使用者自己确认,十环网2020中标所有信息均为免费公开查询,不承担任何商业责任!如果2020中标有涉及到虚假和隐私信息,需要删除的请使用以下方式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更正或删除信息请发邮件:59922383@qq.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