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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2023年造价咨询服务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中标公告四川中标 |
时间:2020-07-06 12:06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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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中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一、项目编号 5109042020000112 二、项目名称 四川省遂宁市安居区财政局2020-2023年造价咨询服务项目(第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四川经信卫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成都市武侯区大石西路239号2栋一单元1楼3号 中标(成交)金额 每个项目参照《工程造价咨询收费标准》(川价发〔2008〕141号)计费标准下浮比例收取,具体如下: (1)、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100万元(含 100万元)以下按8折、100—500万元(含 500万元)按6.5折、500-1000万元(含 1000万元)按6折、1000-3000万元(含 3000万元)按5折、3000-5000万元(含 5000万元)按4折、5000-10000万元(含 10000万元)按3.5折、10000万元以上按2.5折。(其中:场平工程收费>5万元,按5万元支付。) (2)、公路、铁路、水、坝等其他工程,按房屋建筑收费降低50%计算金额。 注:1、以上付费金额不足3000元,按3000元付费。 2、以上费用包括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差旅费、食宿费、现场踏勘费等。踏勘现场须由中标人自行提供交通工具。 3、本次采购具体金额以最终实际发生费用为准,但不得超过采购预算价。 4、本次招标报价要求:投标人的报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 5、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及投标文件中所给与的一切增值服务,中标后因中标人方案中遗漏的各种费用均包含在此报价中,中标人不得要求另行增加费用。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载明并响应上述要求,否则视为不满足本条实质性要求,作无效响应处理。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服务类: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名称:遂宁市安居区财政局2020-2023年造价咨询服务(第二次);服务范围:负责遂宁市安居区财政局2020-2023年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概算审核造价咨询服务、招标控制价审核造价咨询服务、变更工程预算价审核造价咨询服务、工程材料(设备)价格咨询、其他类型评审和咨询服务、配合中心开展评审技术积累和研究等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服务要求:1.供应商需服从财政局的统一管理。 2.供应商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采购人的规定,独立、客观、公正、科学地开展咨询工作,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供应商应在接到通知后,4小时内指派专业技术人员到达指定地点接收资料并核对签收。 4.供应商需具有能完成项目工程造价咨询工作所需的设施设备。 5.供应商应提供后续支持服务,出具工程造价咨询报告、招标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 6.不得在本项目服务期内从事遂宁市安居区内的审计工作、预算工作、招标代理工作。一经发现,取消中标资格,解除已签订的合同。同时采购人呈报本项目同级财政府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提供承诺函) 7.工程造价咨询时限(供应商收到资料之日起算): (1)报审金额 500万元以下(含 500万元): 5个工作日; (2)报审金额 500万元---1000万元以下(含 1000万元): 7个工作日内; (3)报审金额 1000万元---5000万元(含 5000万元): 10个工作日内; (4)报审金额 5000万元以上: 15个工作日内。 (注:时限工作日为供应商形成工程造价咨询初稿的时限;以上时间可根据实际作适当调整。) 8.投标人若中标,必须派遣与投标文件中配备的团队人员为招标人提供服务,若需更换人员,必须取得招标人书面同意。若擅自更换人员,将视为项目转包行为,取消中标资格,解除已签订的合同,同时采购人呈报本项目同级财政府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提供承诺函)服务时间:2020-2023年;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曹俊伟(评标委员会组长)、刘芳(采购人代表)、赵小波、刘梅、漆秀英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的标准收取,由采购人在采购代理机构完成本项目代理工作并提交备案资料后七日内一次性支付给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12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监督部门:遂宁市安居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825—8663696;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详见《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等相关规定,上述文件及详细情形可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查询。中标通知书领取:中标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后,请中标人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介绍信到中鼎远发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市锦江区静沙南路18号3栋402-404)领取中标通知书。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四川省遂宁市安居区财政局 地址: 遂宁市安居区安居大道中段294号 联系方式: 联系人:肖老师;联系电话:0825—86636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中鼎远发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成都市锦江区静沙南路18号3栋402-404 联系方式: 联系人:唐艳;联系电话:028-650131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冷林忆 电话: 18523340312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附件 2.评审文件: 附件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四川省遂宁市安居区财政局2020-2023年造价咨询服务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2020-2023年造价咨询服务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中标公告四川中标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4008368 信息来源:财政局 官方发布时间:7月6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7-06 12:06:08 十一、其他事项: 见详细内容。 来源:财政局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中标 四川 造价 服务项目 公开招标 上一篇: 武汉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印制《宗教工作干部读本》费用结算单公告湖北中标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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