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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崇州市街子镇人民政府三郎镇6.25洪灾道路桥梁水毁修复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四川中标 |
时间:2020-09-14 16:06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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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中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一、项目编号 5101842020000353 二、项目名称 四川省成都市崇州市街子镇人民政府三郎镇6.25洪灾道路桥梁水毁修复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四川燊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石渠县尼呷镇 中标(成交)金额 1138900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工程类:名称:三郎镇6.25洪灾道路桥梁水毁修复项目。详见施工清单及图纸。施工工期:工期总日历天数:60天,项目经理:1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姓名: 2技术负责人姓名: 3工期工期总日历天数:60天。 4缺陷责任期24个月 5分包不允许 6价格调整见合同条款 7履约保证金10% 8付款方式1.工程量按承包人所报当月已完工经验收合格的单项工程工程量月报表、相关技术保证资料和相应的工程价款结算单。经监理单位、过控单位核实,报发包人审核后,以审核的进度工程量为准,在资金拨付流程完成后14个工作日内支付70%的工程进度款。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前发包方支付承包方工程款不得超过合同金额的70%(不含暂列金部分)。 2.工程竣工验收办清工程结算并经审计后,在资金拨付流程完成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审计结算价的97%; 3.剩余审计结算的3%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在工程缺陷责任期届满后14个工作日退还(无息)。 ★二、漏项工程处理:施工过程中,发现工程量清单存在漏项工程的,该漏项工程作为本项目本章采购需求的组成部分,采购人和供应商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签订不超过成交金额百分之十的补充合同。 ★三、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施工,必须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技术规范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验收合格标准。 四、针对本项目的其他技术服务要求: ★1、工程质量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GB50325-2010(2013版及其修订版 )及采购文件要求。 2、按照磋商文件中提供的格式(详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完整填写材料响应表。 3、供应商报价时应综合考虑施工中临时停电及季节性停电问题,发电机功率及数量自行考虑(发电机自备),且必须满足正常施工。 4、建渣及生活垃圾等废弃物不得滞留在施工现场及校园内,应随产生随清运出学校,应弃置在环境卫生保护有关法规允许的范围,其费用已含在供应商报价总价中。 5、供应商应综合考虑非正常因素(包括夜间施工和二次搬运等)对施工进度的影响,由此所产生的各项费用,应在报价时综合考虑,采购人不予额外支付。 6、供应商应将当地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应由其承担的各类费用考虑在报价中。 7、成交人应认真安排,满足采购人工期要求。 8、供应商应保证在资质范围内对本项目工程进行施工,由专业队伍、专业人员负责实施,并对此负全责。 9、供应商在施工前,应对施工人员及相关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及交底,保证施工器具、施工设备、施工材料及施工环境处于安全状态下,在工程实施期间供应商保证按照相关行业规范及安全条例进行操作,并做好防护,对施工过程出现的给他人或自身造成伤害的一切安全事故负全部责任,并接受采购人的监督。施工过程中需使用电、水源,应事先与采购人取得联系,不得私拉乱接。 10、应做到文明施工,遵守规范,服从管理,杜绝野蛮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当天产生的垃圾尽量当日清理干净,施工结束后,供应商应对施工现场彻底清理,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清理出的垃圾要堆放在采购人指定的场地内,否则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罚或更换施工单位。 11、保修服务时限及要求: 属于保修范围的项目,成交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后24小时内派人修理。成交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采购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保修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如上水跑水、漏水、供电故障等),成交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2小时内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余涛、全洪江、曾波(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该费用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等文件的规定计取,由中标(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11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预算金额:人民币1150501元。2、公告期限:本成交公告期限自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3、采购计划表备案号:(2020)0453号。4、崇州市财政监督电话:028-82313883。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按照崇州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息融资实施方案,提供以下单位联系方式:成都农商银行崇州支行,业务部客户经理 任艳菊13881851255;崇州上银村镇银行,部门总经理 杨彦铭13981735391;中国农业银行崇州支行,部门经理 肖毓13882110585;中国银行崇州支行,分管主任 龚才兵18081054180;重庆银行崇州支行,业务部经理 李盛勇18108259677,工商银行崇州支行分管科长 曲 希 17760374425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崇州市街子镇人民政府 地址: 四川省崇州市味江大道北段97号 联系方式: 联系人:蒋先生;联系电话:1801066684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成都倍信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崇州市崇庆北路247号 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维浩;联系电话:028-822359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女士 电话: 028-82235987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附件 2.评审文件: 附件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四川省成都市崇州市街子镇人民政府三郎镇6.25洪灾道路桥梁水毁修复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成都市崇州市街子镇人民政府三郎镇6.25洪灾道路桥梁水毁修复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四川中标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600070785 信息来源:财政局 官方发布时间:9月14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9-14 16:06:25 十一、其他事项: 见详细内容。 来源:财政局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崇州 四川 成都市 洪灾 竞争性 上一篇: 广元市青川县蒿溪回族乡人民政府扶贫车间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询价成交公告四川中标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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