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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达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路面标线修复项目中标公告黑龙江成交

时间:2020-06-30 10:42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所在栏目:2020中标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2775109
十环招标网转载自:黑龙江政府采购网 发布关于:安达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路面标线修复项目中标公告黑龙江成交的信息
来源:黑龙江政府采购网
2020中标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中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黑龙江泰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安达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的委托,就“安达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路面标线修复项目”项目(项目编号:TH[2020]0002)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TH[2020]0002

项目名称:安达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路面标线修复项目

项目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方式:18745149961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安达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安达市牛市路7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455-7331303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详见公告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黑龙江泰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哈西大街299号西城红场B座17层1723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陈女士18745149961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20年06月08日

中标日期:2020年06月29日

总中标金额:169.3675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供应商名称:黑龙江国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萨尔图区纬七路12号东安市场B1号公寓714

中标金额:人民币壹佰陆拾玖万叁仟陆佰柒拾伍元整(¥1693675.00 元)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1.7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1980号文件

 

评审专家名单:

李秀凤、刘玉英、邵振华、陈淑琴、马爱芳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详见公告

 

六、其它补充事宜

一、项目编号:TH[2020]0002

二、项目名称:安达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路面标线修复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黑龙江国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萨尔图区纬七路12号东安市场B1号公寓714

中标金额:人民币壹佰陆拾玖万叁仟陆佰柒拾伍元整(¥1693675.00 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执业证书信息



1


安达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路面标线修复项目


约30909m2


2020年9月30日前完成


公路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建造师



五、评审专家名单:李秀凤、刘玉英、邵振华、陈淑琴、马爱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照招标文件约定。

收费金额:人民币17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发布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及《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6月8日

中标日期:2020年6月29日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达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安达市牛市路71号

联系方式:0455-73313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黑龙江泰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8号2楼

联系方式:187451499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女士

电话:18745149961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中标结果公告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需填):

详见公告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安达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路面标线修复项目中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安达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路面标线修复项目中标公告黑龙江成交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3484953
信息来源:黑龙江泰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6月30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6-30 10:42:33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54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违反本法规定,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的,给予警告,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三条 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来源:黑龙江政府采购网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中标   安达市   标线   路面   事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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