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2020中标 |
通榆县南出入口环境提升改造工程中标结果公告吉林成交 |
时间:2020-07-01 12:05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 |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中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一、项目编号:JLGY-2020031-GC(招标文件编号:JLGY-2020031-GC) 二、项目名称:通榆县南出入口环境提升改造工程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松原市永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松原市宁江区建华路(市火车站北侧) 中标(成交)金额:610.2895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供应商名称 工程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 1 松原市永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通榆县南出入口环境提升改造工程 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全部内容施工 2020年07月09日至2020年10月15日,共计99日历天 李佳 注册建造师、吉222111210663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光、赵吉祥、李岩、姜华、颜景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实行市场调节价格,按中标金额的1.5%计取,由中标人支付。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9.1544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通榆县南出入口环境提升改造工程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LGY-2020031-GC(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项目采购X[20200604]-0129号) 二、项目名称:通榆县南出入口环境提升改造工程 三、中标信息 中标人名称:松原市永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人地址:松原市宁江区建华路(市火车站北侧) 统一社会代码:91220700686988673Q 中标金额:6102895.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标的名称:通榆县南出入口环境提升改造工程 施工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全部内容施工 施工工期:2020年07月09日至2020年10月15日,共计99日历天 项目经理:李佳 执业证书信息:注册建造师、吉222111210663 五、评审专家名单:李光、赵吉祥、李岩、姜华、颜景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实行市场调节价格,按中标金额的1.5%计取,由中标人支付。 代理费金额:91544.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2020年07月01日至2020年07月03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名 称:通榆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地 址:通榆县建设街3329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220822753648135G 联系方式:0436-4220233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吉林省广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皓月大路与正阳街交汇新城吾悦广场C座21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1063338407967 联系方式:0431-81668785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招标人):颜景盛 电 话:0436-4220233 项目联系人(招标代理机构):路建 电 话:0431-81668785 十、附件 无。 2020年07月01日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通榆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地址:通榆县建设街3329号 联系方式:颜景盛0436-42202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广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皓月大路与正阳街交汇新城吾悦广场C座21楼 联系方式:路建0431-816687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颜景盛 电 话: 0436-4220233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通榆县南出入口环境提升改造工程中标结果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通榆县南出入口环境提升改造工程中标结果公告吉林成交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3576348 信息来源:吉林省广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7月1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7-01 12:05:48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十九条 招标项目需要划分标段、确定工期的,招标人应当合理划分标段、确定工期,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九条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来源:吉林政府采购网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中标 通榆县 出入口 改造工程 环境 上一篇: 山东省吕剧院音响设备采购项目中标公告山东成交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相关文章 |
-------------------------------------友情提示:-------------------------------- 该信息网址: 注意:本站点所有信息全部免费浏览,来源于吉林政府采购网地政府采购网站,本站不做任何修改以及联系方式屏蔽,其真实性需要使用者自己确认,十环网2020中标所有信息均为免费公开查询,不承担任何商业责任!如果2020中标有涉及到虚假和隐私信息,需要删除的请使用以下方式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更正或删除信息请发邮件:59922383@qq.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