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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纸质图书采购(LZG20-151)中标公告广西成交 |
时间:2020-07-02 16:04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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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中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一、项目编号:LZG20-151(招标文件编号:LZG20-151) 二、项目名称:纸质图书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北京书香盛景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西路78号F座2-0003 包组或产品名称:纸质图书(全新,非特价书) 折扣率(%):5.30
供应商名称:广西海天图书发行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柳州市新柳大道102号正和城D2区16栋1号 包组或产品名称:纸质图书(全新,非特价书) 折扣率(%):5.5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供应商名称 货物名称 货物品牌 货物型号 货物数量 货物单价(元) 1 北京书香盛景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纸质图书(全新,非特价书)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1批 ¥1144000.00 序号 供应商名称 货物名称 货物品牌 货物型号 货物数量 货物单价(元) 2 广西海天图书发行有限责任公司 纸质图书(全新,非特价书)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1批 ¥1068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吴琼、梁晓天、陈卫、张菊华、王惠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收费标准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的规定标准向中标人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3.2332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一、项目编号:LZG20-151,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柳政采2005158 二、项目名称:纸质图书采购 三、中标信息: 01分标: 供应商名称:北京书香盛景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西路78号F座2-0003 中标折扣率:5.3折 02分标: 供应商名称:广西海天图书发行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柳州市新柳大道102号正和城D2区16栋1号 中标折扣率:5.5折 四、主要标的信息 01分标: 名称:纸质图书(全新,非特价书) 数量:1批 单价:¥1144000.00 02分标: 名称:纸质图书(全新,非特价书) 数量:1批 单价:¥1068000.00 五、评审专家名单:吴琼(组长)、梁晓天、陈卫、张菊华、王惠娟(采购单位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总收费金额: 人民币32332元。 2、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收费标准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的规定标准向中标人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柳州市教学设备供应站或受托代理机构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 称:柳州市教学设备供应站 地址:柳州市弯塘路26号原地区行署大院办公大楼221号 联系人:陈以菲 联系电话:0772-28161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柳州市潭中中路6号4栋2楼 联系人:赖新辉;联系电话:0772-2611589,传真:0772-26123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赖新辉 电 话:0772-2611589 十、附件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柳州市教学设备供应站 地址:详见公告内文 联系方式:陈以菲,0772-28161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详见公告内文 联系方式:详见公告内文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覃丽 电 话: 0772-2611589/2612389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纸质图书采购(LZG20-151)中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纸质图书采购(LZG20-151)中标公告广西成交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3677072 信息来源: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7月2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7-02 16:04:32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五条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招标投标法》 第十二条 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 来源:广西政府采购网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招标 采购 广西 中标 纸质 上一篇: 柳河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柳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信息化改造项目外网(弱电工程)中标公告吉林成交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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