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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河县审计局2020年政府购买工程造价协审服务项目二包中标公告安徽成交 |
时间:2020-07-02 19:15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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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中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一、项目编号:(招标文件编号:/) 二、项目名称:五河县审计局2020年政府购买工程造价协审服务项目二包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详见中标公告 供应商地址:详见中标公告 中标(成交)金额:0.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详见中标公告 造价、审计 造价、审计 造价、审计 造价、审计 造价、审计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3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一、项目相关情况 1、项目名称:五河县审计局2020年政府购买工程造价协审服务项目二包 2、项目编号:/ 3、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择优选择12家(10家甲级+2家乙级)造价咨询企业组成五河县审计局2020年政府购买工程造价协审服务项目,负责五河县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的竣工决(结)算审计等相关造价咨询审核工作 4、合同履行日期:24个月 5、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6、采购预算:/ 7、采购公告日期:2020 年6月10日 8、开标日期:2020年7月1日10:00 9、公告期限:2020年7月2日至2020年7月3日 12、中标人:
安徽鼎信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76.4分 甲级 华瑞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76.4分 南京东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76分 安徽欣安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75.2分 安徽弘泰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74.8分 龙达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74.8分 安徽永合德勤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74.8分 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74.8分 浙江科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74.8分 安徽人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74.8分 安徽中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69分 乙级 中赢阔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67.4分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质疑函范本》格式,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联系电话:18096566296。投标单位(供应商)在递交质疑函纸质版的同时,必须将与纸质版质疑函一致的电子版(为word或wps,可编辑模式)发送至408440425@qq.com邮箱。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公告单位:五河县审计局,安徽新宏工程造价有限公司
2020年7月2日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五河县审计局 地址:五河县县政府办公楼 联系方式:联系人:孙女士电 话:0552-50526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新宏工程造价有限公司 地 址:蚌埠市国治街125号 联系方式:马建军180965662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建军 电 话: 18096566296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五河县审计局2020年政府购买工程造价协审服务项目二包中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五河县审计局2020年政府购买工程造价协审服务项目二包中标公告安徽成交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3688559 信息来源:安徽新宏工程造价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7月2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7-02 19:15:59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五条 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三条 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二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来源:安徽政府采购网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中标 政府 审计局 工程造价 服务项目 上一篇: 会宁县教育局会宁县2020年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计算机及办公用品采购项目中标公告甘肃成交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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