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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店供电营业所内外环境整治工程中标公告湖北成交

时间:2020-07-03 12:50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所在栏目:2020中标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2777729
十环招标网转载自:湖北政府采购网 发布关于:万店供电营业所内外环境整治工程中标公告湖北成交的信息
来源:湖北政府采购网
2020中标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中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一、项目编号:HBCY20200617-6(招标文件编号:HBCY20200617-6)

二、项目名称:万店供电营业所内外环境整治工程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湖北捷丰昌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随州市沿河大道水岸国际美林阁5幢2单元801号

中标(成交)金额:42.814359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工程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

1
   湖北捷丰昌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万店供电营业所内外环境整治工程
   详投标文件
   40天
   黎轩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刚(主任)、林红军、沈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980号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42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万店供电营业所内外环境整治工程

竞争性磋商评标结果公示

 

一、招标人(采购人):随州市三新供电服务有限公司曾都分公司

二、招标代理人(采购代理人):湖北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三、项目名称:万店供电营业所内外环境整治工程

四、项目(政府采购计划)编号:HBCY20200617-6

五、项目属性及招标(政府采购)方式:工程类,竞争性磋商。

六、项目公告发布时间及网站:2020年6月18日《中国政府采购网》

七、开标时间:2020年7月2日16时00分。

开标地点:本招标代理人第二开标室。

评委:刘刚(主任)、林红军、沈勇。

八、拟中标单位:湖北捷丰昌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地址:随州市沿河大道水岸国际美林阁5幢2单元801号);投标报价:428143.59元;工期:40日历天;质量:合格;项目经理:黎轩。

九、公示及质疑:公示期按现行规定为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各有关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财政部第94号令,在法定质疑期内(本公示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应当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代理人提出质疑: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并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和质疑函(质疑函格式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搜索)、必要的证明材料等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代理人需验证)。

逾期或不符合要求的质疑依法不予受理。

十、代理人地址:随州市沿河大道与明珠路交叉口西南角-黄龙湾大楼6楼

代理人电话:0722-3315813、3315803,13339899017。

质疑受理时间:法定质疑期内的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上述时间外和法定的双休及节假日属于代理人内部办公时间,不对外。

代理人邮箱:1272046611或1093607664 QQ邮箱

十一、本公示发布网站:与本项目招标(采购)公告发布的网站一致

 

 

湖北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7月3日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详磋商文件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随州市沿河大道与明珠路交叉口西南角-黄龙湾大楼6楼            

联系方式:刘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 话:  0722-3315813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万店供电营业所内外环境整治工程中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万店供电营业所内外环境整治工程中标公告湖北成交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3751826
信息来源:湖北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7月3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7-03 12:50:26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十八条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九条 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来源:湖北政府采购网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中标   工程   营业所   环境整治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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