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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综合业务用房中央空调设备采购及安装GGZC2020-G1-20734-GXYL中标结果公告广西成交 |
时间:2020-07-07 19:16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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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中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一、项目编号:GGZC2020-G1-20734-GXYL(招标文件编号:GGZC2020-G1-20734-GXYL) 二、项目名称: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综合业务用房中央空调设备采购及安装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广西兴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贵港市港北区贵城镇金港大道德宝商城D区西28号 中标(成交)金额:388.03353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供应商名称 货物名称 货物品牌 货物型号 货物数量 货物单价(元) 1 广西兴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变频多联空调室外机、变频多联空调室外机、变频多联空调室外机、变频多联空调室外机、变频多联空调室外机 日立 RAS-1070FSN6Q、RAS-960FSN6Q、RAS-900FS6Q、RAS-730FSN6Q、RAS-630FSN6Q 1台、3台、4台、2台、1台 139929.30、126500.00、110000.00、76000.00、603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详见公告正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的代理服务费根据中标金额按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执行。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4.69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一、项目编号:GGZC2020-G1-20734-GXYL 二、项目名称: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综合业务用房中央空调设备采购及安装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广西兴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贵港市港北区贵城镇金港大道德宝商城D区西28号 中标金额:叁佰捌拾捌万零叁佰叁拾伍元叁角整(¥3880335.30)
序号 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元) 1 变频多联空调室外机 日立 RAS-1070FSN6Q 1台 139929.30 2 变频多联空调室外机 日立 RAS-960FSN6Q 3台 126500.00 3 变频多联空调室外机 日立 RAS-900FS6Q 4台 110000.00 4 变频多联空调室外机 日立 RAS-730FSN6Q 2台 76000.00 5 变频多联空调室外机 日立 RAS-630FSN6Q 1台 60300.00 五、评审专家名单:黄治英、杨美兰、蒙富华、陶庆蓉、麦健吾(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项目的代理服务费根据中标金额按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执行。 服务费收费金额:人民币肆万陆仟玖佰元整(¥4690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检察院 地 址:贵港市金港大道627号 联系方式:0775-45829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 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贵港市港北区荷城路 1132 号华泰官邸1栋6楼 联系方式:0775-4565100、4569690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石宗艳 电 话:0775-4565100、4569690 十、附件 采购文件 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7月7日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详见公告正文 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正文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详见公告正文 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正文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石宗艳 电 话: 详见公告正文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综合业务用房中央空调设备采购及安装GGZC2020-G1-20734-GXYL中标结果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综合业务用房中央空调设备采购及安装GGZC2020-G1-20734-GXYL中标结果公告广西成交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4120609 信息来源: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7月7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7-07 19:16:49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三条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二条 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的处分,情节较重的,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 来源:广西政府采购网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中标 招标 贵港市 北区 人民检察院 上一篇: 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高画质治疗型电子胃镜、高画质治疗型电子肠镜采购项目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结果公告宁夏成交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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