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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关于轨道交通运营财政补贴第三方审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广西成交

时间:2020-07-18 16:41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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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栏目:2020中标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278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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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中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一、项目编号:NNZC2019-C3-30156-JGJD(招标文件编号:NNZC2020-C3-30156-JGJD)

二、项目名称:轨道交通运营财政补贴第三方审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南宁分所

供应商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中泰路8号天健商务大厦17层

中标(成交)金额:62.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南宁分所 
   轨道交通运营财政补贴第三方审计 
   根据有关政策法规要求,对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有关运营业务(其中包括2020年轨道交通1号线、2号线、3号线及南宁东站枢纽)的运营成本和运营经营收入进行专项审计,分别出具轨道交通1、2、3号线以及南宁东站枢纽的2020年运营财政补贴第三方审计报告;对轨道交通运营收入是否完整、准确,收入确认制度和流程是否完整、有效、准确提出意见、形成轨道交通1号线、2号线、3号线及南宁东站枢纽运营成本支出和收入的专题分析报告;结合实际及审计结果提出相关意见建议; 出具2021-2022年南宁市轨道交通运营线路及南宁东站枢纽线财政补贴预测报告。 
   工作开展要求
1.对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有关运营业务(其中包括2020年轨道交通1号线、2号线、3号线及南宁东站枢纽)的运营成本和运营经营收入进行专项审计,分别出具轨道交通1、2、3号线以及南宁东站枢纽的2020年运营财政补贴第三方审计报告。同时分别出具1、2、3号线以及南宁东站枢纽的2021年运营财政补贴预测报告,出具2021-2022年南宁市轨道交通运营线路及南宁东站枢纽线财政补贴预测报告。审计报告内容包括财务分析、发现存在问题、企业整改意见、内部控制分析、日均运营收入、成本、损耗的对比分析等,确定成本规制财政补贴总额。
2.要求审计单位针对审计内容进行驻企业、东站枢纽及全部轨道站点检查。
3. 对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有关运营业务(其中包括2020年轨道交通1号线、2号线、3号线及南宁东站枢纽)的运营成本支出是否合法、合规、合理、规范提出意见,进行内部控制分析;对轨道交通运营收入是否完整、准确,收入确认制度和流程是否完整、有效、准确提出意见、形成南宁市轨道交通1号线、2号线、3号线及南宁东站枢纽运营成本支出和收入的专题分析报告。
4. 分别出具1、2、3号线以及南宁东站枢纽的2021年运营财政补贴预测报告,出具2021-2022年南宁市轨道交通运营线路及南宁东站枢纽线财政补贴预测报告。
5、将审计报告结果按照要求录入南宁市公交都市系统进行展示。 
   提交服务成果时间要求:2020年11月底前提交1、2、3号线以及南宁东站枢纽的2021年运营财政补贴预测报告,出具2022-2023年南宁市轨道交通运营线路及南宁东站枢纽线财政补贴预测报告;
2021年3月底前提交轨道交通1、2、3号线以及南宁东站枢纽的2020年运营财政补贴第三方审计报告。 
   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辛伟坚(组长)、韦惠兰、李海珑(业主评委)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 参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按服务类)标准计取 向 成交供应商收取,不足¥5000.00元的按¥5000.00计取。在发出成交通知书前,成交单位须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付清采购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为:人民币玖仟叁佰元整(¥9300.00)。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93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一、项目编号:NNZC2020-C3-30156-JGJD

审批编号:[2020]NCCGJ511001/1467

二、项目名称:轨道交通运营财政补贴第三方审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南宁分所

供应商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中泰路8号天健商务大厦17层

四、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陆拾贰万元整(¥620000.00 元)

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期限


服务标准



轨道交通运营财政补贴第三方审计


根据有关政策法规要求,对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有关运营业务(其中包括2020年轨道交通1号线、2号线、3号线及南宁东站枢纽)的运营成本和运营经营收入进行专项审计,分别出具轨道交通1、2、3号线以及南宁东站枢纽的2020年运营财政补贴第三方审计报告;对轨道交通运营收入是否完整、准确,收入确认制度和流程是否完整、有效、准确提出意见、形成轨道交通1号线、2号线、3号线及南宁东站枢纽运营成本支出和收入的专题分析报告;结合实际及审计结果提出相关意见建议; 出具2021-2022年南宁市轨道交通运营线路及南宁东站枢纽线财政补贴预测报告。


工作开展要求

1.对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有关运营业务(其中包括2020年轨道交通1号线、2号线、3号线及南宁东站枢纽)的运营成本和运营经营收入进行专项审计,分别出具轨道交通1、2、3号线以及南宁东站枢纽的2020年运营财政补贴第三方审计报告。同时分别出具1、2、3号线以及南宁东站枢纽的2021年运营财政补贴预测报告,出具2021-2022年南宁市轨道交通运营线路及南宁东站枢纽线财政补贴预测报告。审计报告内容包括财务分析、发现存在问题、企业整改意见、内部控制分析、日均运营收入、成本、损耗的对比分析等,确定成本规制财政补贴总额。

2.要求审计单位针对审计内容进行驻企业、东站枢纽及全部轨道站点检查。

3. 对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有关运营业务(其中包括2020年轨道交通1号线、2号线、3号线及南宁东站枢纽)的运营成本支出是否合法、合规、合理、规范提出意见,进行内部控制分析;对轨道交通运营收入是否完整、准确,收入确认制度和流程是否完整、有效、准确提出意见、形成南宁市轨道交通1号线、2号线、3号线及南宁东站枢纽运营成本支出和收入的专题分析报告。

4. 分别出具1、2、3号线以及南宁东站枢纽的2021年运营财政补贴预测报告,出具2021-2022年南宁市轨道交通运营线路及南宁东站枢纽线财政补贴预测报告。

5、将审计报告结果按照要求录入南宁市公交都市系统进行展示。


提交服务成果时间要求:2020年11月底前提交1、2、3号线以及南宁东站枢纽的2021年运营财政补贴预测报告,出具2022-2023年南宁市轨道交通运营线路及南宁东站枢纽线财政补贴预测报告;

2021年3月底前提交轨道交通1、2、3号线以及南宁东站枢纽的2020年运营财政补贴第三方审计报告。

 


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辛伟坚(组长)、韦惠兰、李海珑(业主评委)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 参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按服务类)标准计取 向 成交供应商收取,不足¥5000.00元的按¥5000.00计取。在发出成交通知书前,成交单位须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付清采购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为:人民币玖仟叁佰元整(¥930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网上查询地址: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南宁政府采购网、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宁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茶花园路5-8号

联 系 人:李海珑;联系电话:0771-58716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纬武路165号

项目联系人:吴彩娟;联系电话:0771-280461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彩娟

电   话: 0771-2804614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宁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茶花园路5-8号        

联系方式:李海珑;联系电话: 0771-58716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纬武路165号            

联系方式:吴彩娟;联系电话:0771-280461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彩娟

电 话:   0771-2804614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广西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关于轨道交通运营财政补贴第三方审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广西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关于轨道交通运营财政补贴第三方审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广西成交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5061715
信息来源:广西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7月18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7-18 16:41:55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八条 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来源:广西政府采购网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招标   中标   广西   建设工程   第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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