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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铭旺食品有限公司十通道色选机、机器人码垛系统采购项目中标公告吉林成交 |
时间:2020-07-18 19:59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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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中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一、项目编号:JLWS-2020ZB-049(招标文件编号:JLWS-2020ZB-049) 二、项目名称:长春铭旺食品有限公司十通道色选机、机器人码垛系统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合肥奥博特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三十头社区合白路东侧1幢合肥柏涛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内 中标(成交)金额:109.9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供应商名称 货物名称 货物品牌 货物型号 货物数量 货物单价(元) 1 合肥奥博特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详见中标结果公示 详见中标结果公示 详见中标结果公示 详见中标结果公示 详见中标结果公示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范亚芹、康志范、王金丹、孙世勇、李国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本项目执行的收费标准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6089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长春铭旺食品有限公司十通道色选机、机器人码垛系统采购项目 中标结果公示 吉林省万胜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长春铭旺食品有限公司的委托对长春铭旺食品有限公司十通道色选机、机器人码垛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评审工作已圆满结束,经依法组成的评标委员会评审及推荐,并经招标确认,拟由以下单位为中标单位: 一、项目名称:长春铭旺食品有限公司十通道色选机、机器人码垛系统采购项目 二、招标项目编号:JLWS-2020ZB-049 三、项目概况:长春铭旺食品有限公司十通道色选机、机器人码垛系统采购(详见供货要求) 四、供货期:合同签订后20日历内完成全部供货、安装、调试。 五、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 六、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2020年06月22日 七、定标日期:2020年07月15日 八、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范亚芹、康志范、王金丹、孙世勇、李国吉 九、中标单位公示如下: 中标单位:合肥奥博特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信用代码:9134010006653382X2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三十头社区合白路东侧1幢合肥柏涛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内 中标价格:109.9万元 十、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及金额: 参考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取人民币 1.6089万元。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至2020年07月17日17时00分。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十二、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铭旺食品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双阳区邮编:130600联系人:邵东翔电话:13578602819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万胜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112307840290G地 址:长春市生态大街君临东方B座412室邮 编:130000联 系 人:刘胜舜电 话:14782042640
2020年07月16日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铭旺食品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双阳区 联系方式:邵东翔 135786028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万胜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生态大街君临东方B座412室 联系方式:刘胜舜 1478204264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胜舜 电 话: 14782042640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长春铭旺食品有限公司十通道色选机、机器人码垛系统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长春铭旺食品有限公司十通道色选机、机器人码垛系统采购项目中标公告吉林成交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5073579 信息来源:吉林省万胜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7月18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7-18 19:59:39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十六条 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发布招标公告。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公告,应当通过国家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 来源:吉林政府采购网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采购 中标 长春 食品有限公司 机器人 上一篇: 易县“农村大喇叭广播系统工程”项目维护成交公告河北成交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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