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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赉县纪委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项目中标结果公示吉林成交 |
时间:2020-07-18 21:21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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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中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一、项目编号:JLZQ-[2020003](招标文件编号:JLZQ-[2020003]) 二、项目名称:镇赉县纪委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北京中盛国华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河永泰庄北路9号院内东侧一层063室 中标(成交)金额:1179.5812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供应商名称 工程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 1 北京中盛国华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镇赉县纪委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项目 总建筑面积2961平方米及附属工程(工程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020年07月17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共计167日历天 咸敏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马丽会、刘雪翠、孙海龙、黄淼、王春梅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执行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7.1785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镇赉县纪委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项目 中标结果公示 1、项目名称:镇赉县纪委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项目 2、项目编号:JLZQ-[2020003] 3、建设地点:镇赉县检察院院内; 4、建设规模:新建镇赉县纪委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占地面积1503.7平方米,地上二层,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总建筑面积2960.66平方米,其中包括:建筑工程、室内装饰工程、采暖工程、给排水工程、通风空调工程、消防工程、强电工程、弱电工程、消防电工程。 5、招标范围:总建筑面积2961平方米及附属工程(工程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6、计划工期:2020年07月17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共计167日历天; 7、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工程 8、开标日期:2020年07月10日 8、中标单位名称和投标价格 中标单位名称:北京中盛国华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大写:壹仟壹佰柒拾玖万伍仟捌佰壹拾贰元整,小写:11795812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河永泰庄北路9号院内东侧一层063室 项目经理:咸敏;注册执业资格: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编号:京111141531041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共镇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地 址:镇赉县环湖东路 2017 号 联 系 人:赵主任 电 话:13304362003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中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建设街与白菊路交汇 联 系 人:夏先生 电 话:0431-88511789 13630555840 行政监督管理部门:镇赉县建设工程招标办公室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431-82752638 举报邮箱: jstzbcl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镇赉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436-7256607 举报邮箱:zlxshb2019@163.com 地址:镇赉县团结东路1369号 邮编:137300 二〇二〇年七月十四日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共镇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地址:镇赉县环湖东路 2017 号 联系方式:赵主任133043620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中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建设街与白菊路交汇 联系方式:夏先生0431-88511789 1363055584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夏先生 电 话: 0431-88511789 13630555840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镇赉县纪委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项目中标结果公示 十环招标网标题:镇赉县纪委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项目中标结果公示吉林成交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5078473 信息来源:吉林省中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7月18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7-18 21:21:13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四条 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九条 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来源:吉林政府采购网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中标 镇赉县 专业技术 纪委 建设项目 上一篇: 西安交通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安保服务项目中标公告陕西成交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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