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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安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造价咨询定点服务机构选择中标公告吉林成交 |
时间:2020-07-22 16:41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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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中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一、项目编号:20200625-FW02-F(招标文件编号:20200625-FW02-F) 二、项目名称:集安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造价咨询定点服务机构选择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苏世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江苏省 包组或产品名称:无 折扣率(%):0.00
供应商名称:四川省名扬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四川省 包组或产品名称:无 折扣率(%):0.00
供应商名称:吉林中信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吉林省 包组或产品名称:无 折扣率(%):0.00
供应商名称:吉林精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吉林省 包组或产品名称:无 折扣率(%):0.00
供应商名称:吉林省建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吉林省 包组或产品名称:无 折扣率(%):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苏世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集安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造价咨询定点服务机构选择 通过本次招标,选择5家定点造价咨询服务单位,完成集安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造价咨询服务包括:最高投标限价、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审核;竣工结算审核等造价咨询工作; 三年 优质服务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2 四川省名扬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集安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造价咨询定点服务机构选择 通过本次招标,选择5家定点造价咨询服务单位,完成集安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造价咨询服务包括:最高投标限价、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审核;竣工结算审核等造价咨询工作; 三年 优质服务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3 吉林中信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集安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造价咨询定点服务机构选择 通过本次招标,选择5家定点造价咨询服务单位,完成集安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最高投标限价、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审核;竣工结算审核等造价咨询工作 三年 优质服务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4 吉林精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集安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造价咨询定点服务机构选择 通过本次招标,选择5家定点造价咨询服务单位,完成集安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造价咨询服务包括:最高投标限价、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审核;竣工结算审核等造价咨询工作; 三年 优质服务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5 吉林省建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集安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造价咨询定点服务机构选择 通过本次招标,选择5家定点造价咨询服务单位,完成集安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造价咨询服务包括:最高投标限价、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审核;竣工结算审核等造价咨询工作 三年 优质服务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吕景秋、李春峰、吴治保、辛冰、张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执行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15】299号文件和招标代理合同向中标人收取,10000元/家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5.0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集安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地址:集安市沿江路2699号 联系方式:金主任0435-621163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高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硅谷大街3355号硅谷商务510 联系方式:刘经理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经理 电 话: 0431-85832429-803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集安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造价咨询定点服务机构选择中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集安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造价咨询定点服务机构选择中标公告吉林成交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5407295 信息来源:中高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7月22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7-22 16:41:35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保证项目质量,制定本法。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条 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来源:吉林政府采购网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中标 集安市 服务机构 造价 财政 上一篇: 深圳市农业科技促进中心实验室通风设备维护及实验室环境巡查服务项目中标公告广东成交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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