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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老年医院办公及日常用品定点采购中标公告福建成交

时间:2020-07-23 15:41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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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栏目:2020中标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27893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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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福建政府采购网
2020中标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中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一、项目编号:FJXCJFZ(2020)CG001-1(招标文件编号:FJXCJFZ(2020)CG001-1)

二、项目名称:福建省老年医院办公及日常用品定点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福建兄弟文仪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红江路6号金山工业集中区浦上工业园C区7#楼一层、二层

中标(成交)金额:16.327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福建兄弟文仪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福建省老年医院办公及日常用品定点采购 
   办公及日常用品定点采购 
   1、投标人为本次项目提供的货物必须通过合法渠道获得,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和用户保护权,货物的制造标准及技术规范等有关资料必须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要求。
2、投标人可按合同包投标,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审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3、投标人报价应包含货物的主件、附件、零备件等货物部分,还要包括可能的运输、安装、调试、培训等伴随服务。还要考虑到合同中可能出现的索赔和变更。
4、本次采购数量为预估数量,结算以实际购买数量为准。投标人报价需分项报价,不得高于单价限价及最高限价。 
   一年 
   1、供货时效要求:采购人提出购货订单后,中标人必须在4小时内给予响应,并在2个工作日内给予供货。
2、供货次数要求:供应商必须根据采购人的需要,随时安排供应货物。
3、供货方式:采购人分批次提出购货订单,中标人按照该次订单给予供货。
4、供货验收要求:到货时开箱验收,如有出现破损、启封等不予以验收。
(1)验收标准:依照配件清单及招标文件其他约定条款进行验收。
(2)验收步骤:采购人单位使用部门与中标供应商现场验收→根据采购人购货清单核实现场货物→货物缺漏损坏,根据合同要求进行更换→使用部门验收单签字确认
(3)验收在中标人交付配件时即进行,由采购人指定人员与中标人指定代表依照验收标准共同进行。
(4)配件验收:配件在到货拆包确认配件的规格、数量、材质等均符合要求后,采购人在签收单上签字以确认验收。
(5)验收合格的结果仅表明配件在外观、数量、型号、规格上完好无缺失的证明及中标人履行其交货义务的必要证据,《采购通知》的验收确认的签署不使采购人丧失因质量问题而向中标人索赔或求偿的权利,同时不免除中标人对于配件质量缺陷或瑕疵负有的责任。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林,陈士骏,林向明,谢志信,苏天复。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承担,受托人以委托人单项委托采购项目的所有合同包总中标金额为计费基数,按照政府有关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下浮25%收取,下浮后费用低于3000元的,按3000元计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3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省老年医院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北环中路147号        

联系方式:张老师 863018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晋安区华林路338号锦绣福城西区7层105单元            

联系方式:兰锦烺 875716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兰锦烺

电 话:  87571681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福建省老年医院办公及日常用品定点采购中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福建省老年医院办公及日常用品定点采购中标公告福建成交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5490084
信息来源: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7月23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7-23 15:41:24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54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违反本法规定,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的,给予警告,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
《招标投标法》 第十八条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



来源:福建政府采购网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采购   中标   医院   福建省   日常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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