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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2.0版和公共服务平台运维服务项目中标公告海南成交 |
时间:2020-07-24 13:35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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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中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一、项目编号:HNYZ-2020-015(招标文件编号:HNYZ-2020-015)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2.0版和公共服务平台运维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长城计算机软件与系统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66号甲1号楼 17-19层 中标(成交)金额:85.99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长城计算机软件与系统有限公司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2.0版和公共服务平台运维服务项目 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2.0版和公共服务平台运维服务 确保纳税人在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2.0版和公共服务平台办税过程中,享受高质量的服务保障,为优化营商环境、提高纳税人满意度起到积极有效的作用。 一年 为纳税人提供功能完整、系统稳定、操作便捷的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2.0版和公共服务平台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潘国瑾、吴杰、周强、朱兴明、李清波(业主评委)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投标人中标后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标准: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标准,结合当前行业现状,双方协商而定。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289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HNYZ-2020-015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2.0版和公共服务平台运维服务项目 三、中标信息 A包: 中标单位名称:长城计算机软件与系统有限公司 中标单位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66号甲1号楼 17-19层 中标金额:8599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2.0版和公共服务平台运维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2.0版和公共服务平台运维服务 服务要求:确保纳税人在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2.0版和公共服务平台办税过程中,享受高质量的服务保障,为优化营商环境、提高纳税人满意度起到积极有效的作用。 服务时间:一年 服务标准:为纳税人提供功能完整、系统稳定、操作便捷的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2.0版和公共服务平台 五、评审专家名单:潘国瑾、吴杰、周强、朱兴明、李清波(业主评委)。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投标人中标后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标准: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标准,结合当前行业现状,双方协商而定。 代理服务费金额:1.289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地 址: 海口市龙昆北路10号 联系方式: 0898-665082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 海南易中招投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海口市琼山区大园路88号3楼 联系方式: 0898-65201016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 李民 电 话: 0898-65201016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地址:海口市龙昆北路10号 联系方式:仲先生0898-665082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海南易中招投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大园路88号3楼301室 联系方式:李民0898-652010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 话: 65201016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2.0版和公共服务平台运维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2.0版和公共服务平台运维服务项目中标公告海南成交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5568905 信息来源:海南易中招投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7月24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7-24 13:35:05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四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违反本法规定,中标无效的,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的中标条件从其余投标人中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依照本法重新进行招标。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四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 来源:海南政府采购网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中标 海南省 管理系统 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 上一篇: 2020年福建省漳州第二职业中专学校食堂经营(4层)服务类采购项目中标公告福建成交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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