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一、项目编号:20200604-001-JH001-XM001 二、项目名称:台湖演艺文化小城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及研究工作 三、中标(成交)信息 总中标成交金额:1074.8 万元(人民币)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中标成交金额: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外南礼士路60号 中标金额:85万元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北京市水利规划设计研究院 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21号 中标金额:34.8万元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北京市城规技术服务中心 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北京市密云区河南寨镇密顺路18号产业基地办公楼420室-11 中标金额:120万元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外南礼士路60号 中标金额:135万元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外南礼士路60号 中标金额:300万元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19号 中标金额:150万元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思朴(北京)国际城市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523号楼18层2212 中标金额:250万元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统一信用代码 | 中标金额 | |
思朴(北京)国际城市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第1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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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万元
250万元
镇中心区及外围城乡建设用地详细城市设计(从公共空间入手,在既有总体城市设计基础上深化完善)、重点地区城市设计,滨水小剧场群建筑概念方案设计、艺术之路、湖滨剧场深化设计
名称:台湖演艺文化小城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及研究工作(第1包、第2包、第3包、第4包、第5包、第6包、第7包)
服务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第1包:服务要求:镇中心区及外围城乡建设用地详细城市设计(从公共空间入手,在既有总体城市设计基础上深化完善)、重点地区城市设计,滨水小剧场群建筑概念方案设计、艺术之路、湖滨剧场深化设计
第2包:服务要求:编制空间设计导则(从建筑设计入手,侧重小镇空间模式的建设引导,如围合居住小区、底商布局模式等),改造建筑概念方案设计,家园中心建筑概念方案设计
第3包:服务要求:交通专题研究:专题一:台湖演艺小镇内外部交通组织深化研究,专题二:台湖演艺小镇步行及自行车交通系统专题研究,专题三:台湖演艺小镇绿色交通发展指标系统研究
第4包:服务要求:市政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研究
第5包:服务要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研究
第6包:服务要求:景观水系水资源配置方案
第7包:服务要求:规划综合方案编制(规划统筹工作)
服务时间: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全部工作。
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杨晓峯、奚静、乔荣明、陈宗民、温彩峰、计小莹、宋心怡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2.937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详见招标文件,第1包:2.7万元;第2包:1.9万元;第3包:3.1万元;第4包:1.78万元;第5包:1.66万元;第6包:0.522万元;第7包:1.275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8.1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北京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beijing.gov.cn/)以及北京汇诚金桥国际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cjq.net/)发布。
8.2采购代理机构项目编号:BJJQ-2020-540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通州分局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潞苑南大街3号
联系方式:计老师,815903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汇诚金桥国际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南竹杆胡同6号北京INN 3号楼9层
联系方式:钱仁刚、孙银萍,65173108、651706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钱仁刚、孙银萍
电 话: 65173108、65170699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台湖演艺文化小城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及研究工作(第1包、第2包 、第3包、第4包 、第5包、第6包、第7包)中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台湖演艺文化小城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及研究工作(第1包、第2包 、第3包、第4包 、第5包、第6包、第7包)中标公告北京成交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5582023
信息来源:北京汇诚金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7月24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7-24 17:13:43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52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的,或者泄露标底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九条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但是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来源:北京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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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中标 控制性 研究工作 演艺 小城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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