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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岭县自然资源局土地估价机构采购项目中标公告吉林成交 |
时间:2020-07-28 08:03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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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中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一、项目编号:JLYA-2020-033-FW(招标文件编号:JLYA-2020-033-FW) 二、项目名称:长岭县自然资源局土地估价机构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吉林省腾达自然资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前郭县松原大路与哈达大街交汇处 中标(成交)金额:0.0000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吉林省颐城房地产土地评估事务所(有限合伙) 供应商地址:吉林省白城市大安市人民路4号 中标(成交)金额:0.0000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吉林省汇丰土地评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长岭县长岭镇岭城路南长岭街西1-1-1室 中标(成交)金额:0.0000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吉林省国正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长春市绿园区景阳大路以南、汽贸小区以东中海凯旋门A5栋2单元923室 中标(成交)金额:0.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吉林省腾达自然资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长岭县自然资源局土地估价机构采购项目 通过本次采购选择合格的土地估价机构4个,完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出租、抵押、作价入股土地评估;集体土地使用权依法上市评估;改变土地使用条件、企业改制等涉及补交土地出让金土地评估工作。 满足招标单位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评估成果应符合国家、吉林省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满足招标单位要求。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2 吉林省颐城房地产土地评估事务所(有限合伙) 长岭县自然资源局土地估价机构采购项目 通过本次采购选择合格的土地估价机构4个,完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出租、抵押、作价入股土地评估;集体土地使用权依法上市评估;改变土地使用条件、企业改制等涉及补交土地出让金土地评估工作。 满足招标单位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评估成果应符合国家、吉林省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满足招标单位要求。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3 吉林省汇丰土地评估有限公司 长岭县自然资源局土地估价机构采购项目 通过本次采购选择合格的土地估价机构4个,完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出租、抵押、作价入股土地评估;集体土地使用权依法上市评估;改变土地使用条件、企业改制等涉及补交土地出让金土地评估工作。 满足招标单位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评估成果应符合国家、吉林省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满足招标单位要求。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4 吉林省国正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 长岭县自然资源局土地估价机构采购项目 通过本次采购选择合格的土地估价机构4个,完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出租、抵押、作价入股土地评估;集体土地使用权依法上市评估;改变土地使用条件、企业改制等涉及补交土地出让金土地评估工作。 满足招标单位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评估成果应符合国家、吉林省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满足招标单位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红、周丽娟、颜成国、刘玉、于淑香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照吉省价【2016】98号;发改价格【2015】299号等相关文件的取费标准计费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8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岭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松原市长岭县长岭镇 联系方式:赵科长 138438909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亿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光谷大街999号光谷大厦六楼 联系方式:安经理 131044598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安经理 电 话: 13104459825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长岭县自然资源局土地估价机构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长岭县自然资源局土地估价机构采购项目中标公告吉林成交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5894621 信息来源:吉林省亿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7月28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7-28 08:03:41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九条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招标投标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法。 来源:吉林政府采购网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中标 采购 长岭县 机构 项目 上一篇: 秦皇岛北戴河新区规划建设局北戴河新区生态湿地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PPP项目预中标结果公示河北成交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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