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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营前街道办事处营前街道环卫作业暨生活垃圾分类服务采购项目结果公告(包1)福建成交 |
时间:2020-07-28 20:10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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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中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二、项目名称: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营前街道办事处营前街道环卫作业暨生活垃圾分类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350182]CXGC[GK]2020005-1 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单位:元) 福建天和盛环境投资有限公司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金洲北路33号1#楼整座三楼309单元 4940300.09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350182]CXGC[GK]2020005-1 包1 福建天和盛环境投资有限公司: 服务类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单位 服务标准 金额 (元) 1-1 C160102 垃圾处理服务 垃圾处理服务 (1)营前街道营新社区、岐头社区、营前社区 3 个社区及马头村、湖里村、 长限村、洞头村等 4 个行政村的生活垃圾分类及收运。 (2)营前街道指 定位置建设垃圾分类屋(亭)以及生活垃圾分类服务。 (1)待招标工作完成后,全面落实垃圾分类“四定”,实现生活垃圾有效分类收运、处置,做到定时定点分类投放成为居民生活新常态。 (2)由中标人负责开展对范围内的小区调研,对小区内垃圾分类收集点及氛围宣传设施进行合理选点,并组织配置垃圾分类相关基础设施设备,即负责垃圾分类设施、设备购买、投放使用和管理。垃圾分类屋(亭)选点尽量利用原垃圾桶点,为了方便垃圾分类运输,每个小区均需更换旧垃圾桶,并相对集中的设置垃圾分类屋(亭)。 (3)中标人负责配备垃圾分类督导员,具体要求《生活垃圾分类督导员工作标准》,并提供社区督导员及志愿者工作培训;开展入户宣传,培养市民垃圾分类意识,引导居民正确分类、正确投放。 (4)由中标人负责垃圾分类整体宣传推广工作,包括宣传手册发放传,通过公益宣传片、LED广告屏、横幅以及公众号、自媒体等手段多渠道全面铺开宣传;在宣传栏里要建立垃圾分类公示榜、奖惩榜等激励督促措施;开展入户宣传,培养市民垃圾分类意识,引导市民正确分类、正确投放,积极组织志愿者共同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宣传培训工作。宣传培训工作以社区为单位,每周不少于1次。 (5)由中标人负责配合街道及社区完成垃圾分类资料数据收集、台账统计填写等工作,做好收运台账,详细记录生活垃圾来源、种类、数量、去向等情况,定期上报。 (6)中标人负责做好与垃圾产生单位的收运衔接工作,确保垃圾分类规范,有序收运。 (7)中标人负责各垃圾分类亭(屋)的建设和运营。 1 项 除招标文件条款另有规定的要求外,本次招标服务标准应符合下列标准规范,同时还应符合国家和省市、区行业相关的标准及有关规定。如上述标准及规定有矛盾的,则以较严格的现行标准、规定为准。 (1)《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2)《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 (3)《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 (4)《福建省环境卫生作业服务监管办法》 (5)《福州市道路清扫保洁市场运作招标导则》 (6)《福州市道路清扫保洁作业质量考核奖惩规定》 (7)《福州市道路清扫保洁质量标准与检查考核导则》 (8)《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提升物业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榕政办[2019]136号 (9)《2020年全面推行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4940300.09 五、评标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采购人代表: 林伟强 (包1) 评审专家: 章月萍,黄国铭,何珑,陈文钦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1)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①以中标通知书规定的中标总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 ②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1.5%;100(万元)-500(万元)收费费率标准:0.8%;500(万元)-1000(万元)收费费率标准:0.45%。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该费用不得含入投标总价中,投标人在投标时应特别予以注意。 (2)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以银行转账、电汇、汇票等非现金付款方式支付。 (3)招标代理服务费缴交银行帐号: 开户名:福建灿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南江滨支行 帐 号:35050188630000000092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350182]CXGC[GK]2020005-1 包1 :46522.4元 收取对象: 中标人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8.1评标情况及说明: 投标文件技术商务部分: 各投标人的符合性审查均合格。 投标文件报价部分: 各投标人的符合性审查均合格。 政策性功能情况:无 8.2本项目服务时间为3年。(本结果公告中与本条款有冲突的以本条款为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营前街道办事处 地 址:长乐市营前街道联合里82号 联系方式:185591029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福建灿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仓山区金山街道闽江大道260号福州红星国际1#楼写字楼2层05-10室 联系方式:17805907242 3.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罗琳琪 电 话:17805907242 福建灿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营前街道办事处营前街道环卫作业暨生活垃圾分类服务采购项目结果公告(包1) 十环招标网标题: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营前街道办事处营前街道环卫作业暨生活垃圾分类服务采购项目结果公告(包1)福建成交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5938224 信息来源:福建灿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7月28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7-28 20:10:24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七条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四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违反本法规定,中标无效的,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的中标条件从其余投标人中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依照本法重新进行招标。 来源:福建政府采购网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长乐 采购 福州市 作业 环卫 上一篇: 原州区“163”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政府采购项目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结果公告宁夏成交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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