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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西部新城重点项目建设管理中心双丰新村棚改项目第二批次中标公告吉林成交 |
时间:2020-07-29 09:05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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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中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一、项目编号:SDZB2020-016(招标文件编号:SDZB2020-16) 二、项目名称:双丰新村棚改项目第二批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吉林省中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集商国际项目A1、A2、A3、A4、A5号楼1832-12号 中标(成交)金额:97.1177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吉林省晟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吉林省伊通满族自治县伊通镇伊公公路北侧阳光花园3号楼4单元202室 中标(成交)金额:165.85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供应商名称 工程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 1 吉林省中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双丰新村棚改项目第二批次一标段 双丰新村C地块儿拆除 自进场至项目结束 详见投标文件 详见投标文件 序号 供应商名称 工程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 2 吉林省晟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双丰新村棚改项目第二批次二标段 双丰新村D地块儿拆除 自进场至项目结束 详见投标文件 详见投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专家一、专家二、专家三、专家四、专家五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国家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规定,参照发改价格[2011]534号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及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标准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0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吉林省尚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长春西部新城重点项目建设管理中心委托,对双丰新村棚改项目第二批次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项目编号为SDZB2020-16,该项目于2020年07月28日上午09:30时(北京时间),在长春市开发大厦2楼会议室举行开评标会议,现将本次结果公布如下:
四、建设地点:富民大街北 五、预中标单位信息如下: 一标段: 预中标单位名称:吉林省中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预中标单位地址: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集商国际项目A1、A2、A3、A4、A5号楼1832-12号; 预中标工期:自进场至项目结束; 预中标价格:971177.00元。 二标段: 预中标单位名称:吉林省晟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预中标单位地址:吉林省伊通满族自治县伊通镇伊公公路北侧阳光花园3号楼4单元202室; 预中标工期:自进场至项目结束; 六、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专家一、专家二、专家三、专家四、专家五 本项目中标结果公示三个工作日(公示期为2020年07月29日至2020年07月31日),公示期间如无异议,将向中标单位发放中标通知书;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其他形式或质疑期外的质疑概不受理。
招 标 人:长春西部新城重点项目建设管理中心 地 址:长春市绿园区富民大街1888号 联 系 人:金主任 电 话:0431-81925815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尚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自由大路5188号开发大厦 联 系 人:朱珊珊 电 话:13756543399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西部新城重点项目建设管理中心 地址:长春市绿园区富民大街1888号 联系方式:金主任0431-819258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尚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自由大路5188号开发大厦 联系方式:朱珊珊137565433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珊珊 电 话: 13756543399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长春西部新城重点项目建设管理中心双丰新村棚改项目第二批次中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长春西部新城重点项目建设管理中心双丰新村棚改项目第二批次中标公告吉林成交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5984712 信息来源:吉林省尚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7月29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7-29 09:05:12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十九条 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投标报价要求和评标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四条 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 来源:吉林政府采购网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中标 长春 管理中心 项目建设 新村 上一篇: 和龙市司法局智慧司法服务平台升级项目中标公告吉林成交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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