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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福州市市场监管综合业务平台服务类采购项目中标公告福建成交 |
时间:2020-07-29 17:11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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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中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一、项目编号:[350100]CCZB[GK]2020004(招标文件编号:[350100]CCZB[GK]2020004) 二、项目名称: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福州市市场监管综合业务平台服务类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新东网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铜盘路软件大道89号软件园A区26号楼 中标(成交)金额:135.0000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福建通信信息报社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长春铺2号电信IT楼 中标(成交)金额:29.7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新东网科技有限公司 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按招标文件服务范围服务,详见投标书 合同签订后 180 天内交货,三年的免费维保 合同签订后 180 天内交货 严格按招标文件标准要求服务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2 福建通信信息报社有限责任公司 鹰眼舆情数据加工处理服务 详见投标文件 详见投标文件 1年 详见投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宁正元,杨荣华,郑茜颖,林军,许清 (包1),吴碧文 (包2)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1、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招标文件内若有冲突条款的,以本条规定为准。 2、各合同包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收费标准向招标代理人缴纳招标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附: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中标金额(万元) 收费费率标准 100以下 1.5%; 100-500 0.8%。 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以转帐、电汇付款方式一次性向招标代理人缴纳中标服务费。(以下账号只能转中标服务费) 开户名: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福州市晋安支行 帐 号:1402028109600026871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7255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包1:3家投标人均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包2:3家投标人均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九条规定“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应当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本项目的评审得分与排序情况如下: 包1: 投标人名称 中标价(元) 评标价(元) 资格审查 技术评分 商务评分 附加评分 价格分 综合得分 排名 新东网科技有限公司 1350000 1350000 通过 50.2 24.4 0 9.28 83.88 第1名 福建三元达科技有限公司 1359500 1359500 通过 42.8 5.2 0 9.22 57.22 第2名 福建宏创科技信息有限公司 1253000 1253000 通过 40.6 5.2 0 10 55.8 第3名 包2: 投标人名称 中标价(元) 评标价(元) 资格审查 技术评分 商务评分 附加评分 价格分 综合得分 排名 福建通信信息报社有限责任公司 297000 297000 通过 71.2 14.8 0 10 96.0 第1名 深圳天源迪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98000 298000 通过 62.2 3.4 0 9.97 75.57 第2名 北京智慧星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99000 299000 通过 61.8 2 0 9.93 73.73 第3名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福州市东部办公区8号楼8,9层 联系方式:许先生、220321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梁厝路2号华雄大厦3号楼17层 联系方式:郑文杰、0591-8755465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文杰 电 话: 0591-8755465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福州市市场监管综合业务平台服务类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福州市市场监管综合业务平台服务类采购项目中标公告福建成交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6013918 信息来源: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7月29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7-29 17:11:58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七条 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 来源:福建政府采购网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中标 采购 福州市 监督管理局 市场监管 上一篇: 大厂县陈府镇中心幼儿园校园文化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河北成交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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