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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阳朔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第三方运营服务采购(GLZC2020-G3-07035-OBGC)中标结果公告广西成交 |
时间:2020-07-30 18:57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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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中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一、项目编号:GLZC2020-G3-07035-OBGC(招标文件编号:GLZC2020-G3-07035-OBGC) 二、项目名称:阳朔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第三方运营服务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桂林市绿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桂林市叠彩区教子坳2号1栋1-1-2 中标(成交)金额:473.262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桂林市绿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阳朔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第三方运营服务 阳朔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第三方运营服务 阳朔县阳朔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营运提供服务,营运服务期为 3年。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年 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华、潘群祚、葛茂、蒙奕冰、甘红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第35.2条“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中服务类收费标准计算,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4.486096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一、项目编号:GLZC2020-G3-07035-OBGC 二、项目名称:阳朔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第三方运营服务采购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桂林市绿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桂林市叠彩区教子坳2号1栋1-1-2 中标金额:肆佰柒拾叁万贰仟陆佰贰拾元整(¥473262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项号 中标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阳朔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第三方运营服务 阳朔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第三方运营服务 阳朔县阳朔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营运提供服务,营运服务期为 3年。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年 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张华、潘群祚、葛茂、蒙奕冰、甘红宇 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第35.2条“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中服务类收费标准计算,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肆万肆仟捌佰陆拾元玖角陆分(¥44860.96)。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未中标情况:广西恒晟水环境治理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未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复印件,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三条“投标文件的编制”第13.1.1款第(4)点的要求,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27条第(7)款的规定,该投标人投标无效。 未中标人名称 评标得分 排序 广西金天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47.28 2 广西宏琳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46.95 3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阳朔县环境保护局地 址:桂林市阳朔县城中路28号联系方式:13457688184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欧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桂林市七星区穿山街道办莫家里二路文化室四楼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芳芳 电 话:0773-2567907
欧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7月30日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阳朔县环境保护局 地址:桂林市阳朔县城中路28号 联系方式:黎强 1345768818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欧邦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桂林市七星区穿山街道办莫家里二路文化室四楼 联系方式:刘芳芳 0773-25679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芳芳 电 话: 0773-2567907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欧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阳朔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第三方运营服务采购(GLZC2020-G3-07035-OBGC)中标结果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欧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阳朔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第三方运营服务采购(GLZC2020-G3-07035-OBGC)中标结果公告广西成交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6106634 信息来源:欧邦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7月30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7-30 18:57:14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八条 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八条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来源:广西政府采购网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中标 采购 阳朔县 第三方 污水处理 上一篇: 珠海市慢性病防治中心新建项目MRI、CT招标项目的中标公告广东成交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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