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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县普连集镇苗口等村扶贫车间建设工程中标公告山东成交 |
| 时间:2020-07-31 13:33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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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中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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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曹县普连集镇苗口等村扶贫车间建设工程成交公告 一、采购人:曹县普连集镇人民政府,曹县普连集镇人民政府,曹县普连集镇人民政府 地址:曹县普连集镇人民政府驻地 联系方式:张先生18661545788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仁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菏泽市开发区广州路1777号5楼 联系方式:袁先生15305306121 二、采购项目名称:曹县普连集镇苗口等村扶贫车间建设工程 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编号):SDGP371721202002000204 三、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7月17日 四、成交日期:2020年7月30日 五、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六、成交情况: 标包 货物服务名称 供应商名称 地址 成交结果 A 苗口村25米跨钢结构厂房建设工程 河南千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林州市东岗镇岩峰大道25号水利站3楼 461132.88元 B 东王庄村25米跨钢结构厂房建设工程 菏泽康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山东省菏泽市开发区长城路中南世纪锦城5号楼 432333.33元 C 祝奶庙的25米跨钢结构厂房建设工程 菏泽鹏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山东省菏泽市开发区丹阳办事处何楼社区菏建数码大厦05004室 475000.00元 七、采购小组成员名单:张媛媛、张淑敏、赵宪义 八、采购小组成员评审结果:标包A:河南千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88.49、88.49、89.19)、山东伟巍建筑工程有限公司(88.0、88.2、89.1)、山东博德建筑集团有限公司(87.94、87.94、88.44)标包B:菏泽康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89.8、90.5、91.0)、山东德辰建筑集团有限公司(82.01、84.61、85.01)、菏泽宏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86.13、87.23、89.63)、菏泽鹏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84.62、85.62、86.72)、山东伟巍建筑工程有限公司(86.07、86.57、86.67)、山东博德建筑集团有限公司(86.62、86.62、87.12)标包C:菏泽鹏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88.06、89.56、89.66)、山东德辰建筑集团有限公司(82.22、84.82、85.22)、菏泽宏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87.5、88.6、90.5)、山东伟巍建筑工程有限公司(86.91、87.41、88.01)、天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87.23、88.73、88.93)、山东博德建筑集团有限公司(87.99、87.99、88.49) 九、公告期限:2020年8月1日 至 2020年8月3日 十、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袁先生 联系方式:15305306121 十一、未中标(成交)供应商的未中标(成交)原因: 1、山东博德建筑集团有限公司:评审得分较低(其他情形其他情形综合情况略差) 2、山东博德建筑集团有限公司:评审得分较低(其他情形其他情形评审得分略低) 3、山东博德建筑集团有限公司:评审得分较低(其他情形其他情形评审得分略低) 4、菏泽宏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评审得分较低(其他情形其他情形评审得分略低) 5、菏泽宏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评审得分较低(其他情形其他情形评审得分略低) 6、山东伟巍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评审得分较低(其他情形其他情形综合情况略差) 7、山东伟巍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评审得分较低(其他情形其他情形评审得分略低) 8、山东伟巍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评审得分较低(其他情形其他情形评审得分略低) 9、菏泽鹏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评审得分较低(因报价偏高,导致价格部分得分偏低) 10、天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评审得分较低(其他情形其他情形评审得分略低) 11、山东德辰建筑集团有限公司:评审得分较低(其他情形其他情形评审得分略低) 12、山东德辰建筑集团有限公司:评审得分较低(其他情形其他情形评审得分略低)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曹县普连集镇苗口等村扶贫车间建设工程中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曹县普连集镇苗口等村扶贫车间建设工程中标公告山东成交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6173596 信息来源:山东仁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7月31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7-31 13:33:16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七条 招标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投标邀请书应当载明本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八条 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的,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的,违反本法规定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的,转让、分包无效,处转让、分包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来源:山东政府采购网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中标 曹县 集镇 建设工程 车间 上一篇: 平潭消防救援支队抗洪抢险装备采购项目结果公告(包3)成交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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