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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丰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吉林市丰满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厚丰小区)中标公告吉林成交 |
时间:2020-08-03 18:43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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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中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一、项目编号:20200708Z0507-1(招标文件编号:20200708Z0507-1 ) 二、项目名称:2020年吉林市丰满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厚丰小区)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吉林市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光华路12号 中标(成交)金额:432.9666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供应商名称 工程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 1 吉林市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吉林市丰满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厚丰小区) 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 2020年8月6日至2020年10月31日(共计87日历天) 韩飞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贰级注册建造师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心彦、陈晶、周力捷、于凤玲、胡丽荣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0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2020年吉林市丰满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厚丰小区) 中标结果公示 吉林恒源建设有限公司受吉林市丰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代理“2020年吉林市丰满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厚丰小区)”业务。该项目于2020年7月31日在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704开标室进行公开招标,现将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招标项目名称:2020年吉林市丰满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厚丰小区) 招标项目编号:20200708Z0507-1 第一中标候选单位:吉林市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光华路12号 中标金额:人民币 大写:肆佰叁拾贰万玖仟陆佰陆拾陆元整; 小写(¥4329666元) 计划工期:2020年8月6日至2020年10月31日(共计87日历天) 联系人:马博 联系电话:18843253453 第二中标候选单位:吉林市第一建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吉林市松江南路488号 中标金额:人民币 大写:肆佰叁拾贰万壹仟壹佰捌拾元叁角叁分; 小写(¥4321180.33元) 计划工期:2020年8月6日至2020年10月31日(共计87日历天) 联系人:邢竞元 联系电话:17645001237 第三中标候选单位:河南平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河南省平顶山湛河区开源路南段立威金城丽景16号商铺 中标金额:人民币 大写:肆佰叁拾叁万柒仟零伍拾肆元壹角柒分; 小写(¥4337054.17元) 计划工期:2020年8月6日至2020年10月31日(共计87日历天) 联系人:王国侠 联系电话:15104456278 中标结果公示时间为2020年8月3日-8月5日,在公示期间如果本项目的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公示期如无异议,招标人将向中标人发中标通知书。 评标小组组长:王心彦 评委小组成员:陈晶、周力捷、于凤玲、胡丽荣 招标人:吉林市丰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办公地址: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宜山路长虹胡同190号 联系人:廖翊雄 联系电话:0432- 65079082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恒源建设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吉林市丰满区中海大厦12层 联系人:高鸿瀚 联系电话:0432-64650118 2020年8月3日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吉林市丰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宜山路长虹胡同190号 联系方式:联 系 人:廖翊雄 联系电话:0432- 650790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恒源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市丰满区吉林大街附近中海大厦12层 联系方式:联 系 人:高鸿瀚 联系电话:0432-646501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鸿瀚 电 话: 0432-64650118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吉林市丰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吉林市丰满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厚丰小区)中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吉林市丰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吉林市丰满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厚丰小区)中标公告吉林成交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6451387 信息来源:吉林恒源建设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8月3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8-03 18:43:07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三条 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二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七条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来源:吉林政府采购网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中标 吉林市 建设局 小区 城乡 上一篇: 悦来湖小学课桌椅、办公家具、信息化建设及教学仪器采购项目中标公告山东成交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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