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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工业园区唯亭街道办事处关于2020-2022年唯亭街道道路保洁服务的中标公告江苏成交 |
时间:2020-08-07 14:33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中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一、项目编号:SZCJ2020-Y-G-018号 二、项目名称:2020-2022年唯亭街道道路保洁服务 三、中标信息: A标段:唯胜路以东及312国道唯亭段 供应商名称:苏州水天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苏州市苏站路418号 中标金额:人民币陆佰零肆万肆仟捌佰肆拾伍元零肆分(¥6044845.04) B标段:东区 供应商名称:江苏日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苏州市相城区高铁新城青龙港路58号天成时代商务广场6层南侧 中标金额:人民币玖佰玖拾柒万叁仟陆佰陆拾壹元壹角玖分(¥9973661.19) C标段:青剑湖区域 供应商名称:潍坊和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潍坊经济开发区民主街11666号 中标金额:人民币捌佰伍拾壹万肆仟伍佰肆拾叁元肆角贰分(¥8514543.42) D标段:西区 供应商名称:无锡市顺心保洁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无锡市锡山区安镇街道东兴路198号 中标金额:人民币柒佰柒拾玖万贰仟叁佰陆拾陆元贰角贰分(¥7792366.22)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A标段 名称:2020-2022年唯亭街道道路保洁服务 服务范围:唯胜路以东及312国道唯亭段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2020.9.1-2022.8.31,计24个月。(具体根据采购单位要求) 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B标段 名称:2020-2022年唯亭街道道路保洁服务 服务范围:东区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2020.9.1-2022.8.31,计24个月。(具体根据采购单位要求) 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C标段 名称:2020-2022年唯亭街道道路保洁服务 服务范围:青剑湖区域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2020.9.1-2022.8.31,计24个月。(具体根据采购单位要求) 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D标段 名称:2020-2022年唯亭街道道路保洁服务 服务范围:西区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2020.9.1-2022.8.31,计24个月。(具体根据采购单位要求) 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 许军 ?朱建梅 ?杜俊翔 ?徐洪艳 ?王艳丽 ?陆志强 ?王学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由中标单位按照预算金额计算并支付,具体为100万元以内1.5%,100万元~500万元以内1.1%,500万元~1000万元以内0.8%,1000万元~5000万元以内0.5%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并支付中标服务费,该费用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付清。 本项目各标段中标服务费为人民币贰万肆仟捌佰元整。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苏州工业园区唯亭街道办事处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展业路18号展业大厦6楼 联系人:邱璐 电话:0512-62589172 2.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 称: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路丽丽 ?潘莉莉 ??朱晓芹 联系电话:0512-65238816 联系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399号银海大厦303室 十、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苏州水天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A标段)小型 《中小企业声明函》:江苏日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B标段)小型 《中小企业声明函》:潍坊和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C标段)微型 《中小企业声明函》:无锡市顺心保洁有限公司(D标段)小型 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0年8月7日 附件:15967800054690c5d288e801e425196e83f30f55d7923SZCJ2020-Y-G-018招标文件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苏州工业园区唯亭街道办事处关于2020-2022年唯亭街道道路保洁服务的中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苏州工业园区唯亭街道办事处关于2020-2022年唯亭街道道路保洁服务的中标公告江苏成交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6782027 信息来源: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8月7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8-07 14:33:47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四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违反本法规定,中标无效的,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的中标条件从其余投标人中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依照本法重新进行招标。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九条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来源:江苏政府采购网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中标 苏州 工业园区 街道办事处 街道 上一篇: 郑州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疑难提升DSA血管造影系统采购项目(二次)-中标公告河南成交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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