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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惠阳区财政局惠州市惠阳区三和北大教育基地市政基础设施PPP项目御和南路(联兴路至秋洋路)建设工程预算审核的中标(成交)公告广东成交

时间:2020-08-11 09:36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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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栏目:2020中标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28000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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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中标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中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一、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

441303-202007-318002-0031

二、项目名称:惠州市惠阳区三和北大教育基地市政基础设施PPP项目御和南路(联兴路至秋洋路)建设工程预算审核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供应商名称 深圳市广得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深圳市龙岗区布吉街道木棉湾社区蔡兴大厦407、408、409、410 ;中标(成交)金额 900000.00;备注 中标下浮率为:25%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序号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01


 

惠州市惠阳区三和北大教育基地市政基础设施PPP项目御和南路(联兴路至秋洋路)建设工程预算审核


 

惠州市惠阳区三和北大教育基地市政基础设施PPP项目御和南路(联兴路至秋洋路)建设工程预算审核


 1、中标人应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区有关财政、财务、基建管理、工程造价的法规、政策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采购人有关惠阳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预结算审核的规定和对审核成果文件的要求,本着合理、合规节约政府投资的原则,客观、公正地开展本项目工程预结算审核工作,按时按质按量提供审核服务,对审核成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合法性、合理性负责,并负责保密责任。

2、中标人派出参与本项目工程预结算审核的人员,应完整、准确、真实反映并记录审核过程中的工作情况,做好审核资料、工作底稿整理、归集,并按惠州市惠阳区财政局有关规定格式和质量要求提供审核结论和审核成果文件。

3、中标人的项目审核人员必须为投标时承诺人员,如有变更,须报采购人批准,否则视为违约处理。

  4、如采购人有要求驻场审核的,中标人应派出符合采购人要求的人员驻场审核,并按采购人的有关规章制度开展审核工作。


50日历天

现行工程量清单规范和广东省现行相关专业综合定额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评审委员会总人数:5人

随机抽取专家名单:利安明、陈永强、刘红琼、黄金锋、王星漫

采购人代表名单:/

自行选定专家名单:/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收费标准:本次招标向中标人收取的中标服务费,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  收费金额(元):1300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惠州市惠阳区财政局

   地址:惠州市惠阳区金惠大道区政府大院

   联系方式:0752-33883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海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建中路59号402房

   联系方式:020-384803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0752-2768699

十、附件






发布人:广东海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08月11日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惠州市惠阳区财政局惠州市惠阳区三和北大教育基地市政基础设施PPP项目御和南路(联兴路至秋洋路)建设工程预算审核的中标(成交)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惠州市惠阳区财政局惠州市惠阳区三和北大教育基地市政基础设施PPP项目御和南路(联兴路至秋洋路)建设工程预算审核的中标(成交)公告广东成交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7109779
信息来源:广东海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8月11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8-11 09:36:19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54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违反本法规定,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的,给予警告,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八条 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的,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的,违反本法规定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的,转让、分包无效,处转让、分包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来源:广东政府采购网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中标   惠州市   财政局   工程预算   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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