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招标 2019年招标 2018招标 2017招标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2020中标

三明市金利亚环保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三明市(永安、沙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一期)#1锅炉大灰斗浇筑材料采购施工中标公告福建成交

时间:2020-08-14 12:03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所在栏目:2020中标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2802989
十环招标网转载自:福建政府采购网 发布关于:三明市金利亚环保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三明市(永安、沙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一期)#1锅炉大灰斗浇筑材料采购施工中标公告福建成交的信息
来源:福建政府采购网
2020中标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中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一、项目编号:闽咨采[2020]46号(招标文件编号:闽咨采[2020]46号)

二、项目名称:三明市(永安、沙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一期)#1锅炉大灰斗浇筑材料采购施工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河南豫润实业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郑汴路138号

中标(成交)金额:29.8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河南豫润实业有限公司 
   三明市(永安、沙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一期)#1锅炉大灰斗浇筑材料采购施工 
   大灰斗浇筑材料采购施工 
   大灰斗浇筑材料采购施工 
   具备施工条件下的工期为15天(含养护时间) 
   执行国家颁发的现行建设工程质量检验标准和验收规范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钟敏、林萍、刘永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由成交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以2800元包干计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28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三明市(永安、沙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一期)#1锅炉大灰斗浇筑材料采购施工

成交公告

  1. 项目名称:三明市(永安、沙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一期)#1锅炉大灰斗浇筑材料采购施工

2、招标编号:闽咨采[2020] 46号

3、采购人名称:三明市金利亚环保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莘口镇黄砂村渡头坪红滩

项目负责人:陆先生

联系电话:15505983520

4、代理机构名称: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B座13层

项目负责人:吴沣

联系电话:0591-87677863

5、采购公告日期:2020年7月23日

6、定标日期:2020年8月14日

7、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情况:各供应商均通过资格和符合性审查。

8、中标情况:

合同包


品目号


服务名称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1


三明市(永安、沙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一期)#1锅炉大灰斗浇筑材料采购施工


1项


320000.00


320000.00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


福建正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金额:


298000.00元



9、评标委员会名单

磋商小组:钟敏、林萍、刘永辉

10、公告期限为本公告之日起1个工作日。

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8月14日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三明市金利亚环保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莘口镇黄砂村渡头坪红滩        

联系方式:陆先生155059835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五四路环球广场B区13层            

联系方式:吴沣0591-876778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陆先生

电 话:  15505983520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三明市金利亚环保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三明市(永安、沙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一期)#1锅炉大灰斗浇筑材料采购施工中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三明市金利亚环保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三明市(永安、沙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一期)#1锅炉大灰斗浇筑材料采购施工中标公告福建成交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7377822
信息来源: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8月14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8-14 12:03:42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七条 招标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投标邀请书应当载明本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条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



来源:福建政府采购网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采购   永安   沙县   中标   发电厂

上一篇: 自然资源立体化执法监管系统建设项目二次中标公告河北成交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相关文章


-------------------------------------友情提示:--------------------------------

该信息网址:

注意:本站点所有信息全部免费浏览,来源于福建政府采购网地政府采购网站,本站不做任何修改以及联系方式屏蔽,其真实性需要使用者自己确认,十环网2020中标所有信息均为免费公开查询,不承担任何商业责任!如果2020中标有涉及到虚假和隐私信息,需要删除的请使用以下方式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更正或删除信息请发邮件:59922383@qq.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