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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虹口区总工会2020至2023年度职工疗休养服务采购项目中标公告上海成交 |
时间:2020-08-17 16:45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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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中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一、项目编号:20506201(招标文件编号:20506201) 二、项目名称:上海市虹口区总工会2020至2023年度职工疗休养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上海莱蒙商务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null 中标(成交)金额:0.0000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上海航空假期旅行社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null 中标(成交)金额:0.0000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上海国旅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null 中标(成交)金额:0.0000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国旅集团上海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null 中标(成交)金额:0.0000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上海新天地旅业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null 中标(成交)金额:0.0000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上海巴士国际旅游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null 中标(成交)金额:0.0000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上海尊尊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null 中标(成交)金额:0.0000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上海靖达国际商务会展旅行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null 中标(成交)金额:0.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上海莱蒙商务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职工疗休养服务 按招标要求 按招标要求 2020年9月-2023年8月 按招标要求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2 上海航空假期旅行社有限公司 职工疗休养服务 按招标要求 按招标要求 2020年9月-2023年8月 按招标要求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3 上海国旅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职工疗休养服务 按招标要求 按招标要求 2020年9月-2023年8月 按招标要求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4 国旅集团上海有限公司 职工疗休养服务 按招标要求 按招标要求 2020年9月-2023年8月 按招标要求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5 上海新天地旅业集团有限公司 职工疗休养服务 按招标要求 按招标要求 2020年9月-2023年8月 按招标要求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6 上海巴士国际旅游有限公司 职工疗休养服务 按招标要求 按招标要求 2020年9月-2023年8月 按招标要求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7 上海尊尊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职工疗休养服务 按招标要求 按招标要求 2020年9月-2023年8月 按招标要求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8 上海靖达国际商务会展旅行有限公司 职工疗休养服务 按招标要求 按招标要求 2020年9月-2023年8月 按招标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曹寅、冯文瑰、张东平、刘敏、张烨凌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委托招标代理合同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0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虹口区总工会 地址:上海市飞虹路380号 联系方式:李老师021-256588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4楼 联系方式:王斐021-62791919-17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斐 电 话: 021-62791919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上海市虹口区总工会2020至2023年度职工疗休养服务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上海市虹口区总工会2020至2023年度职工疗休养服务采购项目中标公告上海成交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7653950 信息来源: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8月17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8-17 16:45:50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三条 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二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七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来源:上海政府采购网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虹口区 中标 采购 上海市 总工会 上一篇: 济南市天桥区滨河左岸小学物业保洁中标公告山东成交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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