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一、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 440500-202008-014-0020
二、项目名称:消防设计技术审查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供应商名称 汕头市新纪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嵩山路南20号天澜国际大厦东塔15层01-05房 ;中标(成交)金额 2945000;备注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序号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消防设计技术审查服务
(一)“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系统”未启动前,消防设计审查为线下纸质模式。 消防设计审查,作为施工图设计审查的前置性文件。其对应技术服务内容: 1、安排专人到采购方指定地址交接审查项目的技术图纸等资料,包括起始资料和过程资料的交接。 2、作为服务技术机构,组织调请专家对采购方送达的项目进行技术审查,专家为专家库成员,专家库由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成立、由本市建筑及建筑设备专业执业注册师构成,服务技术机构必须有对应各专业入库专家。 3、指派专家依据国家及地方有关的设计规范、技术标准,对消防设计图纸、消防设计说明及必要的前置资料进行审查,主要对项目消防设计进行评估定性,查核项目的场地消防车通行、消防登高作业、防火分区、疏散和救援、各设备专业的消防系统设计定性的合规性,作为后续施工图阶段消防深化设计的依据。 4、向采购方提交“消防设计图纸前期技术审查意见告知书”(包括过程审查告知), 意见告知含纸质及电子文档,一般包括建筑、给排水、电气、暖通专业。 5、复审反馈过程图纸等技术资料,直至符合要求。 6、向采购方提交服务成果,包括合格报告、审查合格的图纸等技术资料。
1、送审方按规定在网上提交消防设计审查资料,包括技术图纸及前置性附件资料之后,审查方安排专业人员进行合规性网审直至符合受理。 2、按规定在线上对项目有关消防设计内容进行技术审查,网上提交审查意见告知书。审查意见一般包括建筑、给水排水、电气、暖通等各专业。 3、按规定在线上对项目告知后的意见进行复审,提交n次告知书,直至符合要求。 4、网上出具并提交消防设计审查合格书。网审合格的消防设计图纸加盖专项 审查技术章,并网上提交加章图纸。 5、服务方与采购方签订审查服务合同(总),每子项结付时,服务方提供审查服务子项目确认单供采购方确认。 6、对消防设计审查业务项目技术采购服务费的支付,按服务方与采购方签订的《消防技术审查服务购买合同》条款落实。
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完成本合同项目全部服务内容止。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19年版)、《建筑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19号)、《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令第51号) 按2019年发布的“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承接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的公告”及2020年发布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办事指南(暂行)”规定的、属于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办理消防设计审查业务的项目。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评审委员会总人数:3
随机抽取专家名单:刘少龙、马庆利、马跃 采购人代表名单:李刚玲 自行选定专家名单:无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收费标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取 收费金额(元):3056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评审意见 三家投标人递交了投标文件,均通过了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可进入下一阶段评审,综合得分如下: 综合评分法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序表 序号
投标人名称
综合得分
推荐排名
1
广东勘设建筑技术服务中心
25.39
3
2
汕头市新纪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90.67
1
3
汕头市建询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43.59
2
备注: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应当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汕头市中山路213号1602室 联系方式:0754-885665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89号燕侨大厦1307、1308房 联系方式:020-6137198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话:0754-87123068
十、附件
发布人: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08月25日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消防设计技术审查服务的成交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消防设计技术审查服务的成交公告广东成交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8326339
信息来源: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8月25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8-25 11:32:19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52条 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四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来源:广东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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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公告 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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