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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学院学生生活组团公寓用品采购A包中标公告山东成交

时间:2020-08-27 07:38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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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栏目:2020中标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2810525
十环招标网转载自:山东政府采购网 发布关于:济宁学院学生生活组团公寓用品采购A包中标公告山东成交的信息
来源:山东政府采购网
2020中标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中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济宁学院学生生活组团公寓用品采购A包成交公告

一、采购人:济宁学院    地址:济宁市曲阜新区杏坛路1号(济宁学院)

        联系方式:0537-3196159(济宁学院)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新世纪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县(区)奥体中路4267号四楼

        联系方式:18053757700

二、采购项目名称:学生生活组团公寓用品采购

        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编号):SDGP370000202002004339

三、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8月14日

四、成交日期:2020年8月26日

五、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六、成交情况:

标包
货物服务名称
供应商名称
地址
成交结果

A
学生公寓窗帘采购 
浙江大爱窗饰有限公司 
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马鞍镇新闸村 330009.00元 



七、采购小组成员名单:标包A:随利、郭书丛、李荣勋、颜文、韩学斌(采购人代表)

八、采购小组成员评审结果:标包A:浙江大爱窗饰有限公司(86.84、87.34、87.34、88.34、88.34)、山东银光抽纱有限公司(77.21、77.21、80.21、81.21、81.21)、青州市绎善永固商贸有限公司(75.0、80.0、80.0、80.8、81.0)、济南优瑞装饰工程有限公司(73.44、73.44、74.44、74.94、75.44)、安徽特瑞智能遮阳技术有限公司(78.26、78.76、81.26、81.26、82.26)、济宁市任城区兰居尚品布艺窗帘店(73.34、73.84、74.84、75.34、77.04)

九、公告期限:2020年8月27日 至 2020年8月27日

十、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佰鹏        联系方式:18053757700

十一、未中标(成交)供应商的未中标(成交)原因:

1、山东银光抽纱有限公司:评审得分较低(因类似业绩、拟派人员、质保期、交货期、服务期、响应时间等评审因素不占优势,导致商务部分得分偏低)

2、济宁市慧勇商贸有限公司:评审得分较低(其他情形未按照竞争性磋商要求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响应截止前近6个月内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故取消该公司的评审资格,作无效报价处理。)

3、济宁瑞福祥窗饰材料有限公司:评审得分较低(其他情形未按照竞争性磋商要求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响应截止前近6个月内任意连续3个月的缴税证明),故取消该公司的评审资格,作无效报价处理。)

4、济宁市任城区兰居尚品布艺窗帘店:评审得分较低(因设备性能(技术参数)存在负偏离项、服务方案等评审因素不占优势,导致技术部分得分偏低)

5、济南优瑞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评审得分较低(因设备性能(技术参数)存在负偏离项、服务方案等评审因素不占优势,导致技术部分得分偏低)

6、青州市绎善永固商贸有限公司:评审得分较低(因设备性能(技术参数)存在负偏离项、服务方案等评审因素不占优势,导致技术部分得分偏低)

7、杭州宏昌窗饰布艺有限公司:评审得分较低(其他情形未按照竞争性磋商要求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故取消该公司的评审资格,作无效报价处理。)

8、安徽特瑞智能遮阳技术有限公司:评审得分较低(因设备性能(技术参数)存在负偏离项、服务方案等评审因素不占优势,导致技术部分得分偏低)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济宁学院学生生活组团公寓用品采购A包中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济宁学院学生生活组团公寓用品采购A包中标公告山东成交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8485118
信息来源:山东新世纪招标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8月27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8-27 07:38:38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三条 对招标投标活动依法负有行政监督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条 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较为严重的,取消其二年至五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不适用前两款规定。



来源:山东政府采购网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采购   中标   济宁   学院学生   公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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