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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江县第三实验小学艺术综合楼设备设施采购项目结果公告(包3)福建成交 |
时间:2020-08-29 07:25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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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中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二、项目名称:连江县第三实验小学艺术综合楼设备设施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350122]JX[GK]2020011-3 包3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单位:元) 福州中科达教学设备有限公司 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鳌峰街道鳌江路8号(江滨中大道北侧、曙光路东侧)福州金融街万达广场二期C1#写字楼17层18室 4799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350122]JX[GK]2020011-3 包3 福州中科达教学设备有限公司: 货物类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位) 单价 (元) 金额 (元) 3-1 A033412 教学专用仪器 教学专用仪器 中科达等详见投标文件 长*宽*高:140cm*60cm*75cm等详见投标文件 1(批) 479900 479900 五、评标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采购人代表: 周德华 (包3) 评审专家: 徐恬,陈彦,陆焰,刘灿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招标代 理服务费收取标准: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 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及本项目政府采购委托协议中“有关费用问题”的约定,本项目的招标代 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向中标人收取,中标人应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采购代 理机构交纳招标代 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本文件中其他有关招标代 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的收费情况与此处不一致,以此处为准) (1)以中标通知书规定的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标准: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1.50%。 2.招标代 理服务费收取方式: (1)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 理机构缴清招标代 理服务费。招标代 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电汇、汇票或现金等付款方式。 (2) 招标代理服务费缴交银行帐号:开户名:福建君信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金山大道支行;帐号:35050187530000000661。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350122]JX[GK]2020011-3 包3 :7198元 收取对象: 福州中科达教学设备有限公司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资格评审小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标准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经资格评审小组评议,合同包3各投标人的资格性审查情况均合格。 2.投标文件技术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符合性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经评标委员会评议,合同包3各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技术符合性审查情况均符合要求。 3.投标文件商务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商务符合性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经评标委员会评议,合同包3各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商务符合性审查情况均符合要求。 4.价格扣除情况:4.1福州中科达教学设备有限公司投标文件报价部分中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微型企业,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符合招标文件微型企业6%的价格扣除。价格扣除如下:该公司的投标总价为479900元,其中属于微型企业的报价为344532元,价格扣除后的最终评审价格为459228.08元。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连江县第三实验小学 地 址:连江县文笔东路5号 联系方式:221328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福建君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红江路69号6#楼6207室 联系方式:0591-83896688 3.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蔡闽珠 电 话:0591-83896688 福建君信招标有限公司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连江县第三实验小学艺术综合楼设备设施采购项目结果公告(包3) 十环招标网标题:连江县第三实验小学艺术综合楼设备设施采购项目结果公告(包3)福建成交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8657115 信息来源:福建君信招标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8月29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8-29 07:25:15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八条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签收保存,不得开启。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 《招标投标法》 第七章 附则 第六十五条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有权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者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来源:福建政府采购网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采购 连江县 综合楼 实验小学 设施 上一篇: 双辽市茂林镇人民政府双辽市茂林镇永兴村屯内水泥路建设项目中标公告吉林成交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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