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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双阳区水政水资源管理中心双阳河流域水环境治理工程(新建梨树园子拦河闸下游200m-大营子河入河口)勘察设计中标公告吉林成交 |
时间:2020-09-03 17:01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中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一、项目编号:JLWS-2020ZB-084(招标文件编号:JLWS-2020ZB-084) 二、项目名称:双阳河流域水环境治理工程(新建梨树园子拦河闸下游200m-大营子河入河口)勘察设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河海大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京市西康路1号 中标(成交)金额:65.8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河海大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双阳河流域水环境治理工程(新建梨树园子拦河闸下游200m-大营子河入河口)勘察设计 详见中标候选人公示 详见中标候选人公示 合同签订后40日历天内完成。 详见中标候选人公示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唐海荣、陈文、刘勇、张利、陈克清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本项目执行的收费标准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0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双阳河流域水环境治理工程(新建梨树园子拦河闸下游200m-大营子河入河口)勘察设计 中标候选人公示 我公司受长春市双阳区水政水资源管理中心的委托对双阳河流域水环境治理工程(新建梨树园子拦河闸下游200m-大营子河入河口)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该项目于2020年09月01日在长春市人民大街7426号、省发改委培训中心8楼会议室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本次开标结果公布如下: 项目名称:双阳河流域水环境治理工程(新建梨树园子拦河闸下游200m-大营子河入河口)勘察设计 二、招标项目编号:JLWS-2020ZB-084 三、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40日历天内完成。 四、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2020年08月12日 五、定标日期:2020年09月01日 六、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唐海荣、陈文、刘勇、张利、陈克清 七、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中标单位:河海大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信用代码:91320000134756874F 注册地址:南京市西康路1号 预中标价格:勘察15.08万元 设计50.72万元 设计负责人:王倪进 项目负责人证号:注册土木工程师 0009610 八、公示期限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至2020年09月07日17时00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或招标人提出质疑。公示期结束后将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并发放中标通知书。 九、招标代理服务费: 招标代理服务费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的规定,向中标人收取代理服务费壹万元。 十、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市双阳区水政水资源管理中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220112E68248514L 地 址:长春市双阳区 邮 编:130600 联 系 人:徐立峰 电 话:0431-84227325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万胜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112307840290G 地 址:长春市生态大街君临东方A座309室 邮 编:130000 联 系 人:刘胜舜 电 话:14782042640
2020年09月03日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市双阳区水政水资源管理中心 地址:长春双阳区西双阳大街865号 联系方式:徐立峰 0431-842273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万胜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生态大街君临东方A座309室 联系方式:刘胜舜 1478204264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立峰 电 话: 0431-84227325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长春市双阳区水政水资源管理中心双阳河流域水环境治理工程(新建梨树园子拦河闸下游200m-大营子河入河口)勘察设计中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长春市双阳区水政水资源管理中心双阳河流域水环境治理工程(新建梨树园子拦河闸下游200m-大营子河入河口)勘察设计中标公告吉林成交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9123707 信息来源:吉林省万胜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9月3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9-03 17:01:47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八条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招标投标法》 第三条(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来源:吉林政府采购网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中标 梨树 拦河闸 河口 长春市 上一篇: 秦皇岛市海港区崇德实验学校美术、音乐教室及器材采购中标公告河北成交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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