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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体育职业技术学院校园信息安全与展示系统采购项目结果公告(包1)福建成交 |
时间:2020-09-04 07:55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中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二、项目名称:福建体育职业技术学院校园信息安全与展示系统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3500]ZXFZ[GK]2020050-1-1 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单位:元) 福州通畅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横屿路23号东二环泰禾城市广场(一期)10#楼609 6390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3500]ZXFZ[GK]2020050-1-1 包1 福州通畅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货物类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位) 单价 (元) 金额 (元) 1-1 A02010805 信息安全软件 网络防病毒系统 360网神 虚拟化安全管理系统V7.0 1(套) 118000 118000 1-3 A02091107 视频监控设备 视频监控设备 创凯 CKZN CKPAD-55、CK5 1(套) 189189 189189 1-4 A020207 LED显示屏 LED显示屏 强力巨彩 Q2.5 1(套) 129311 129311 1-5 A02091210 扩音设备 扩音设备 聆霸、诺瓦等 LYZ-960、LBA-280、V960等 1(套) 84600 84600 服务类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单位 服务标准 金额 (元) 1-2 C020602 硬件运维服务 等保测评服务 对体育职业技术学院的一卡通业务系统,根据《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22239-2019》、《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要求GBT28448-2019》等法规要求进行等级保护测评 内容包括协助用户完成系统初步定级,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定级评审,协助业主单位完成信息系统保护等级在公安机关的备案;根据保护等级要求组织专业评测机构对系统初次测评,评测包含技术及管理两大部分;根据测评结果提交等保整改要求及建议,对系统通用部分由我方负责整改到位,对专业业务软件系统、系统建设方案等协助用户组织供应商、服务商等进行整改,再次测评,直至取得系统等保评测通过证书。 1 项 系统取得系统等保评测通过证书 117900 五、评标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采购人代表: 邱永平 (包1) 评审专家: 詹立彩,傅敏光,汪洁卿,谢志信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收费标准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附: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中标金额(万元) 收费费率标准 100(含)以下 1.5%。 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以转帐、电汇付款方式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中标服务费。(以下账号只能转中标服务费) 开户名: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福州市杨桥支行; 账号: 087739120100304037933。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3500]ZXFZ[GK]2020050-1-1 包1 :9585元 收取对象: 中标人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情况:均通过。 2、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20天内交货。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体育职业技术学院 地 址:福州市福飞路151号福建体育职业技术学院 联系方式:邱老师0591-877605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9号世界金龙大厦14层A区单元 联系方式:谢鑫、潘晶、黄学敏0591-87616211转811 3.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谢鑫、潘晶、黄学敏 电 话:谢鑫、潘晶、黄学敏0591-87616211转811 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福建体育职业技术学院校园信息安全与展示系统采购项目结果公告(包1) 十环招标网标题:福建体育职业技术学院校园信息安全与展示系统采购项目结果公告(包1)福建成交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9177315 信息来源: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9月4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9-04 07:55:15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二章 招标 第八条 招标人是依照本法规定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条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 来源:福建政府采购网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采购 福建 职业技术学院 信息安全 项目 上一篇: 湖南雁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关于赣州市第五人民医院被服类采购项目(项目编号:HNYC2020-GZ-J002-1)竞争性谈判的成交结果公告江西成交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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