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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风县总医院团风县总医院发热门诊及公共卫生能力提升工程建设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湖北成交 |
时间:2020-09-09 12:03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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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中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团风县总医院团风县总医院发热门诊及公共卫生能力提升工程建设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0-09-09 11:00|发布单位:中和金磊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监管地:团风县|阅读次数: 一、项目编号 ZHJLTF-20200819-25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无 三、项目名称 团风县总医院发热门诊及公共卫生能力提升工程建设项目 四、中标(成交)信息 包名称:团风县总医院发热门诊及公共卫生能力提升工程建设项目 供应商名称:宏盾建设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团风县团风镇益民路 中标(成交)金额:191.07(万元)
工程类 名称:团风县总医院发热门诊及公共卫生能力提升工程建设项目1标段 施工范围:详见施工图纸及清单 施工工期:180日历天 项目经理:方友明 执业证书信息:鄂242171883837 包名称:团风县总医院发热门诊及公共卫生能力提升工程建设项目 供应商名称:湖北远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团风县得胜大道37号 中标(成交)金额:192.991846(万元)
工程类 名称:团风县总医院发热门诊及公共卫生能力提升工程建设项目2标段 施工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施工工期:180日历天 项目经理:陈礼元 执业证书信息:鄂242060805154 包名称:团风县总医院发热门诊及公共卫生能力提升工程建设项目 供应商名称:湖北金熠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团风县但店镇利民街17号 中标(成交)金额:179(万元)
工程类 名称:团风县总医院发热门诊及公共卫生能力提升工程建设项目3标段 施工范围: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180日历天 项目经理:林建兵 执业证书信息:鄂242111117649 包名称:团风县总医院发热门诊及公共卫生能力提升工程建设项目 供应商名称:湖北骏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团风县团风镇罗家窑社区车站小区(何春霞私宅) 中标(成交)金额:154.38(万元)
工程类 名称:团风县总医院发热门诊及公共卫生能力提升工程建设项目4标段 施工范围: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180日历天 项目经理:梅勤 执业证书信息:鄂242171887093 包名称:团风县总医院发热门诊及公共卫生能力提升工程建设项目 供应商名称:湖北旭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团风县团风镇崩坡路103号(王小波私宅) 中标(成交)金额:167.43(万元)
工程类 名称:团风县总医院发热门诊及公共卫生能力提升工程建设项目5标段 施工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施工工期:180日历天 项目经理:李小刚 执业证书信息:鄂242161769678 五、评审专家名单 朱俊,周再稳,孙汉文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0-09-08 2、评审地点:团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的规定,经协商由成交供应商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的标准向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 2、收费金额:7.694103(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本成交结果公告期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中和金磊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提交质疑函一份(法人代表签字及联系电话、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列明质疑事项的同时,依法举证),逾期将不再受理。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团风县总医院 地 址:团风县广场路15号 联系方式:136361099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和金磊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团风县团风大道(新客运站物流中心,盛世广场),1幢5单元3楼301 联系方式:150723316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童先生 电 话:0713-6309170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团风县总医院团风县总医院发热门诊及公共卫生能力提升工程建设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团风县总医院团风县总医院发热门诊及公共卫生能力提升工程建设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湖北成交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9624188 信息来源:中和金磊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9月9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9-09 12:03:08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九条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条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 来源:湖北政府采购网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中标 团风县 总医院 公共卫生 门诊 上一篇: 福建省福州屏东中学理化生教学仪器货物类采购项目结果公告(包1)福建成交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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